新农合制度在我市开始实施以来,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新农合管理办法主要有一下8大亮点。
1统一报销政策
全市新农合四个统筹区由分别执行各自政策变成全市统一执行一个政策。
2提高筹资标准及报销封顶线
由2015年人均480元提高到545元。
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425元。
将新农合每人每年累计补偿费用限制额由17万元调整到18万元,包括住院费用12万元和门诊费用6万元。
3年度基金支出实行总额控制
对医疗机构年度新农合补偿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确保基金安全。
4统一并扩大用药目录及报销范围
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范围依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目录》(2015年版),群众能报销的药物品种更多、价格更便宜。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所做的部分检查和治疗费用按50%折算后列入报销范围;使用国产支架、心脏起搏器和介入治疗耗材所产生的费用,按30%折算后列入报销范围。
5提高门诊补偿标准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补偿药费均按50%比例补偿,其中乡级报销比例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6引导实施分级诊疗
通过设置不同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同样的病种、和住院床日在低级
医院报销比例高、自付比例低,而在高等级医院、大医院报销比例低、自付比例高,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医院治疗。
7提高特殊人群精神病人补偿标准
降低精神病人住院费用起付线,提高精神病人住院床日费用标准,重性精神病人住院不设起付线,并且不再限制住院时间。
8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单病种限价标准
今年新农合管理办法还对医疗机构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超过限价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即正常产和阴道手术助产
一级医院1700元、
二级医院2000元、
三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一级医院2000元、
二级医院2600元、
三级医院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