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不仅大人有社会保障卡,生病住院的时候可以享受医保政策,新生儿也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办理后可享受哪些医保政策呢?
家有小宝宝的,或者小宝宝快要出生的,家长们可要注意,别等到宝宝生病住院需要的时候,你才想起来自己孩子还没办理医保呢。
新生儿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从昌江区医保局了解到,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景府发{2017}8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通知》),新生儿医疗保险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可凭户籍信息,于出生后3个月内到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医疗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若是出生3个月以后想要办理医疗保险,需等到参保缴费期办理。且跨自然年度来办理参保的新生儿,需从出生年度起补缴(即出生当年与次年)的医保费用。
根据《通知》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参保登记制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除特殊人群外,逾期不予补办,不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19年个人缴费暂按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220元,不足部分在2020年缴费时补征缴费。
新生儿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新生儿在办理医疗保险后,将发放社会保障卡。在参保期间,凡新生儿需在本市住院且领取了社会保障卡的、可持卡看病。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统筹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50%。新生儿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划入医保卡中,用于参保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在本市可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直接按比例报销,办理人只需交付个人应缴部分费用。如因病情需要转外地住院治疗的,需办理转院表填报手续,并报区医保局窗口备案,凭社会保障卡可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