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范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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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明年起,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将正式合并,城乡居民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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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个人缴费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50元

“两险”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120元,与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一致,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得到统一。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而言,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

在大病保障方面,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制度。

“两险合一”之后,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将不低于2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将达到2500种左右。这意味着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扩大了一倍多。同时,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将实现互认。参保人员看病买药的选择性将大大增加。

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服务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通过统一发放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医疗救助“一人一卡,一卡通用”,大大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

昨日,从市人保局了解到,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我市2016年8月底前,各设区市须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归口整合工作;2016年10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出台实施办法;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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