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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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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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达520元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2、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

纳入医保报销

而更好的消息是对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来说医药费用将报销更多。

新增筹资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3、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

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

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4、2019年底前实现城乡医保并轨运行

此次印发的《通知》还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要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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