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达70%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据了解,目前我市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达7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市民:“起码减轻我们的(负担),现在大病病不起,小病经常,最好是报销(比例)高一点,现在经常看门诊。”
《通知》还要求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而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云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年内累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赔付:5万元(不含)以内,大病保险赔付60%,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 大病保险赔付65%,10万元(含)以上,大病保险赔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