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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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慢性病及癌症患者而言,巨额的医疗费用常常会让他们对治疗望而却步。1月21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提高重病大病人群保障水平,梧州市已经把城乡居民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56种国家谈判药品治疗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让更多参保人员受惠。

最新变化:大病保障水平提高

梧州市社保局城乡医疗管理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底开始,梧州市已根据有关政策及文件规定,陆续将自治区列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近期,梧州市为进一步减轻慢性病、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国家谈判药品治疗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原来纳入大病保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只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5种。如今,包括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综合征等29种慢性病病种,以及56种国家通过谈判降价的特殊药品,都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惠及更多癌症和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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