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会议明确,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年度一次性趸交,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对象为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其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登记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
2020年度,泰州市区个人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0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特困人员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缴纳200元。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特困职工的家庭成员、麻风病患者、建档立卡困难人员,凭有效证件全额减免医疗保险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享受部分减免。 市区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也可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或到市区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进行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