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三明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此次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 220 元。
怎么交?
1对于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于 11 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登录“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smsygzx) 进行微信缴费;2持有合作银行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会保障卡的已参保城乡居民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签约,代扣 2019 年度个人应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扣截止时间为12 月 20 日;3新参保及未成功通过以上方式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于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村)、街道(社区)通过缴纳现金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特殊居民
各类免缴对象:(1)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增减变动的,由各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市医保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进行动态调整;(2)特困大学生及困难大学生,其花名册由高校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医保中心;(3)其他资助参保对象,花名册由各有关部门于 10 月 15 日前报送市医保中心各县(市) 管理部。
高校学生:10月10日至10月15日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驻各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所辖中(支)队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在户籍地医保中心管理部或本市辖区内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 90 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 90 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