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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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西安(农村)合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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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暂未出台

“团子爸比”是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的农村居民。据他透露,往年他和家人缴纳的农村合疗,与城镇居民医保相比,报销比例低,而且门诊费用不能报销。比如,今年他的孩子看病,在中心医院报销时门槛费是1200元,而医保门槛费400元。

前段时间,他按照政策缴纳了2020年250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规定,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都缴纳250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再有农村合疗和城镇医保的区别)。因此,他觉得以后家人生病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应该与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同。算算时间,距离2020年只剩20天,新实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是什么?这成了他近期关心的头等大事。

之所以关注这件事,是因为家里人确实有在2020年1月份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要。在他看来,如果政策迟迟不出台,到时候报销还参照合疗报销标准的话对于像他这样的农村居民来说不公平。他说,这件事其实涉及到整个西安市的农村居民。

为了弄清楚这件事,他多次电话联系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但是对方的电话始终没有打通。期间,他还联系了西安国际港务区医保部门,也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就此,记者联系了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暂未出台,还在等待市级正式通知。同时,西安国际港务区党工委宣传部也向记者做了同样的回复。据悉,关于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正在按照流程研究制定,关于何时发布,记者已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函咨询。

城乡居民参保范围:这些人群可缴费

虽然报销政策尚未出台,不过医疗保险可要按时间缴纳,否则将影响医保的正常使用。综合“西安发布”、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消息,可参与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是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具体来看,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非我市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 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政策:不同情况有区分

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250元缴费;此次缴费工作还积极落实了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2015年已脱贫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按每人60元执行。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及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需个人缴费。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2015年已脱贫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即可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也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缴费渠道:多种方式便民办理

个人缴纳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关部门建议可优先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和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同时也可以通过承办社保费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

具体来看,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全市工商银行各个营业网点、手机“APP”;秦农银行各个营业网点、E终端、手机“APP”、网上银行、ATM机;全市农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全市各税务办税服务厅;12月起,可到村组(社区)代收点,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缴费。

通过银行代收渠道缴费的参保群众,以银行自助设备打印的小票或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凭证;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缴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由于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符、信息重复、重复参保等原因,目前仍有50多万缴费人的基础信息无法确认,暂不能导入税务征缴信息系统。这部分群众以及2020年新参保缴费人,不能直接申报缴费。从12月起,上述人员可以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或社区、街办,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进行缴费登记后方可缴费。

市医保、税务业务负责人介绍说,参保群众若有相关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向医保部门咨询;缴费事宜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各区县、开发区居民医保业务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新城区

办公地址:新城区韩森路211号(长乐新城)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3290945

碑林区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区市民中心),东门商贸中心2号楼(3层)

咨询电话:居民参保:89625688,居民待遇:89625681

莲湖区

办公地址:桃园路街道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7号楼内)

咨询电话:84265401

雁塔区

办公地址:电子二路32号电子二路与东仪路十字雁塔区政府新南院

咨询电话:89588903、87301737

灞桥区

办公地址: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办公室 83545696;财务部、稽核部 83539921、15319727526(财务对账业务);综合受理部 83537065;待遇报销部 83537085、15319727527(工伤、失业保险业务)

未央区

办公地址:政法巷未央大厦B座3楼区政务服务中心25-29号窗口

咨询电话:居民参保,62737967;居民报销,62737963;居民医保二次报销,62737959

阎良区

办公地址:阎良区政务服务中心(凤凰东路与凤凰北路交叉口东北角,法院西隔壁)

咨询电话:86868908

临潼区

办公地址:临潼区人民北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待遇支付:83812544;参保登记:81379272;监督稽查:83819625;基金财务:81379275

长安区

办公地址: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西南角(文苑中路与建业一路交汇处向西300米)

咨询电话:84183007

高陵区

办公地址:(后台审核结算、财务支付)南环西路269号

咨询电话:86916851

办公地址:(前台受理)高陵区南新街464号高陵区社保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6927023

鄠邑区

办公地址:鄠邑区宏桥路与吕公路十字东北处市民之家

咨询电话:待遇结算科68768371;待遇受理科68768529;参保科 68768373;卡务科68768375;财务科 68768376

蓝田县

办公地址:蓝田县文姬路城区信用社1楼医保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82720889

周至县

办公地址:周至县太白北路万联锦绣广场西南150米政务大厅新址1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参保:87117091;待遇:87117092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110室

咨询电话:88333626、87303702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89298690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长安区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楼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81576162

说明:航天基地的居民请在长安区办理我市居民医保业务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沣安路创新大厦14楼

咨询电话:335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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