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2020年榆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对此,榆林市政府办公室表示,按照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城乡参保居民住院待遇标准为: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核定,实行动态调整。支付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市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5000元,支付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门诊慢特病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分为八类,年度报销限额最低可报销500元、最高可报销18万,鉴定同时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疾病的,在最高限额疾病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普通门诊统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支付比例分别为60%、 70%。每人每年基金支付限额为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