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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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出湘潭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注: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

职工住院报销费用

湘潭大、中、小学生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办理材料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有效票据

4.医保证、医保卡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流程

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申报人到所属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相关资料

2、审核科初审;

3、监管科、财务科复核;

4、审核科复核;

5、分管局长审定;

6、财务科付款。

办理地址

湘潭市医保局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12号

电话:0732-58535784

雨湖区医保局

地址:白石路

电话:0732-58237724

岳塘区医保局

地址:板塘路

电话:0732-55568107

湘潭县医保局

地址:云龙路

电话:0732-578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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