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东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东莞社保医保可以报销多少钱,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2022年东莞社保医保报销范围
东莞社区门诊报销范围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2、因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的;
4、使用《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提示】:上述内容只要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均属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报销范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在病种医疗费用限额及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生育医疗报销范围: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的,定额计发生育医疗费。
其它报销项目:东莞市社会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社保诊疗项目范围、市社保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详细内容可进入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服务页面下载。
哪些情况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将本人社会保险卡转借他人使用、冒用他人证件或故意伪造、涂改处方、诊断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3、因参保人自行提出不适合病情需要或不合理合规的诊疗要求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含符合规定的抢救及急诊)。
5、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吸毒、酗酒,无证驾驶车辆、船舶等或因本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伤病的;
6、属于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的;
7、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的;
8、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的;
9、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10、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1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二、东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东莞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行为而定,主要分为社区门诊和医院两种。
(一)社区门诊
(二)医院
1.转院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连续住院(出院后次日内办理入院)且符合转院规定的,连续计算起付标准,按转诊前后最高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确定,统筹支付比例不需下调。
按规定由市内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市外医疗机构的,转院前后分别计算起付标准,统筹支付比例按下表:
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放、化疗或手术治疗且需在该医疗机构继续进行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可凭该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放、化疗或手术治疗的有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2.自行就医
参保人未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或未按规定转院、未按规定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自行选择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以下情形降低支付比例:
在医疗机构高收费病区住院的,参保人如能提供与普通病区费用差价的,则按普通病区收费标准计报;不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段支付比例减少40个百分点。
3.急诊抢救
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按在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待遇标准支付。
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非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无效死亡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4.护理院住院待遇
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60周岁以上,经定点护理院按本市护理院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标准评定属于重度或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在定点护理院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在定点护理院以外的护理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东莞社保医保报销地址
东莞社保咨询电话:0769-12345
1、市民服务中心社保专区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
2、莞城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莞城街道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二楼
3、东城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
4、南城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城街道袁屋边宏北路2号
5、万江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
6、高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高埗镇保民路3号
7、道滘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之一道滘镇综合服务中心
8、谢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谢岗镇南湖路9号
9、望牛墩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望牛墩镇永盛路5号望牛墩镇政务服务中心
10、厚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厚街镇竹园路68号家具研发楼北门(福神岗公园西南门对面)
11、寮步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寮步镇富兴路149号寮步政务服务中心
12、石碣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石碣镇政文西路6号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
13、中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中堂镇北王西路7号
14、茶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政务中心A栋二楼4号厅
15、洪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洪梅镇桥东路67号
16、大岭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中心二楼
17、石龙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石龙镇政府广场左侧2号房(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18、松山湖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松山湖市民中心1楼
19、麻涌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麻涌镇麻涌大道323号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
20、东坑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坑镇政府南楼一楼综合办事中心
21、沙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阇西村港口大道沙田段356号
22、横沥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沿江北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
23、大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
24、虎门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
25、长安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安镇体育路18号
26、石排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首层(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
27、常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常平镇南城路6号
28、黄江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黄江镇江北路30号
29、企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企石镇政务服务中心)
30、桥头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桥头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业务区
31、樟木头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樟木头镇政通路1号
32、塘厦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
33、清溪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
34、凤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凤岗镇政通路6号(关系、待遇业务)
35、凤岗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5号(监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