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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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苏州市教育局向媒体发布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政策既延续了往年的基本做法,同时又有引人关注的新变化。中招方面,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计划,试行高中段自主招生改革;小升初方面,部分直属初中校将与姑苏区内相关小学进行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等等,都是今年政策的亮点。

关注中招:普通公办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

试行高中段自主招生改革

以往填报中考志愿时,普通高中志愿都有“统招”和“择校”两栏。录取时,择校分数线会较统招线略低几分。从今年起,这个择校计划正式取消了,当然原来的择校费也随之取消。

与此相对应,今年起招生试行高中段自主招生改革,鼓励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试点。这个变化对考生及其家庭来说是利好,“对学生而言,自主招生多了一次机会,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精神焦虑和心理负担。自主招生还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学生有可能获得两张录取通知书,可自主挑选学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中教处董彬处长解释说。

实施要点一:哪些学校进行自主招生

直属、园区、高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分别面向所在区域,各选定一所学校以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以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满足学生志愿选择和多元化需求;直属三所高职校(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以招生计划的10%面向姑苏区、园区、高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实施要点二:综合测试在中考结束后

高中段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测试、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综合测试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笔试时间为6月22日,面试时间为6月27日。各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实施要点三:自主招生录取在提前批次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是在提前录取批次。分别设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被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达到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的,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仍可按考生所填志愿参加提前批次的正常录取。如果被同时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学校,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的,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录取。

实施要点四:考生有可能拿到两张录取通知书

最后,如果考生同时被提前批次学校和高中段自主招生计划录取,怎么办?

由于高中段自主招生是与提前录取批次中的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江苏省苏州中学的录取同时进行,有可能会出现学生既被提前批次的某一所学校录取,又被另一所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这时的选择权是在考生手里,考生可以自己选择录取其中一所学校。

考生应在7月2日下午5:00前及时到所选择的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考生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予以录取。

关注小升初:探索初中学段课程向上向下衔接

“小升初”新增不少试点实验项目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市教育部门在积极探索中小学学段课程衔接上做了一些尝试。

振华中学、十六中、二十四中与姑苏区内相关小学进行小学初中学段课程衔接实验试点,提前对六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四年整体培养,即小学初中“5+4”培养模式。采取“相对就近、综合评价、适合发展、分校实施”的办法,面向姑苏区小学各招收两个班。市三中进行多语种课程基地——“慧成实验项目”初高中学段课程衔接,探索语言(多语种)学习规律和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验,招收四个班。

除此之外,今年积极探索初中体艺特色班对口划片招生试点。鼓励直属初中体艺特色班与姑苏区部分特色鲜明的小学特色项目试行对口招生,通过“学校对口、推荐入学、特色衔接、持续培养”的办法,为小学有体艺特长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就读直属初中特色班提供机会。还有部分初中尝试为学习困难学生提前开设职业教育课程。

这些升学“干货”给您提个醒

提醒1幼儿园报名

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小班为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提醒2市区9所初中继续实施大学区制

这9所初中是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中学、振华中学、景范中学、十六中、彩香中学、南环中学、胥江实验中学,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可到相对就近的试行大学区辐射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被录取的学生不再视为择校生,未录取仍可上地段校。

提醒3义务教育段地段生的认定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其中一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证明。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提醒4中考“指标生”政策不变

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江苏省苏州中学(不含苏州中学园区校)指标生计划仍然为统招生计划的70%,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为统招生计划的50%,采用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提醒5中考改革从2016级新生开始

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学生分层指导、合理分流、多元录取;尊重学生多样选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从2016级初一新生开始,试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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