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强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门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送出校门,门卫不许让学生独自出校门。
五、家长到校找老师或给学生送东西,门卫不得让其入内,须和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亲自接待,也可由门卫在适当时候将东西转交给学生。
六、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七、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