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如何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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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初三复读生政策需要具有曲靖户籍;拥有初级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以及身份证上年龄18岁以下,学生本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注意有效期)、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中考报名,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一、曲靖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复读学生再次参加中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中考复读生在择校范围与录取政策方面与应届生相同。他们被安排与应届考生同步进行体检、体育测试、英语口试等考察项目,并在中考结束后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水平测试的补考,成绩加入总分。

国家对初三学生毕业后能否复读没有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相关政策规定禁止初三学生参加复读,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初三学生毕业后应该是可以进行复读的。目前没有政策规定禁止初三学生参加复读,但是参加复读的考生也要符合规定才能复读,例如: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相应地区高中阶段学校。但是通常情况是不能在公立学校复读的,因为公立学校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可以选择私立学校进行复读。

二、曲靖初三复读如何参加中考

复读生参加中考和应届生是一样的,都要在指定网站进行中考报名,参加中考体检,中考的考试科目和应届生也是一样的,除了初二的会考科目不考,其他的考试科目都是正常再进行一次。

三、曲靖中考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云南省户籍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5)非云南省户籍在我市就读,且完整接受初中教育,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的(父或母因工作公职调动、军队调防、人才引进、投资经商500万元以上的除外),需参加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随迁子女;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学籍和户籍均不在我市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本人仅学籍现在我市,没有连续三年(七、八、九年级)在我市实际就读的,且本人和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在校生;

(4)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普通高中招生报考及录取条件

1.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可在我市不受限制报考普通高中:

(1)本人与父(母)为我市本地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2)本人出生落户在我市且户籍未发生过迁移,学籍在我市并实际就读,其父(母)原籍系曲靖市本地常住户籍,因父(母)亲工作公职调动户籍转出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考生父(母)因工作公职调动或军队调防,考生本人户籍已随父(母)亲在我市中考报名前落户本市。

(4)考生父(母)在我市从事高科技产业、新产品开发,作为我市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引进的科技人才,考生本人户籍已随父(母)在我市中考报名前落户本市。报名时出具我市科技、工信、发改、人社等相应部门颁发的人才引进文件及专业技术职称、高科技、新产品开发生产鉴定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父(母)到我市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须出具当地银行验资原件和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执照、股份合作原件材料、企业固定资产账目表原件和项目建设规划资料),考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我市中考报名前落户我市。

(6)考生和父(母)户籍在我省或考生和父(母)户籍在我市中考报名前迁入我省,考生本人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七、八、九年级)。

(7)考生户籍在我省外州(市),考生本人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七、八、九年级),其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且其父(母)在我市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办理有三年《云南省居住证》和我市三年社保缴费记录。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报考我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的民办生类型、二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

(1)考生和父(母)户籍在我省外州(市)或考生和父(母)户籍在我市中考报名前迁入我省,考生在我市就读不满我市初中三年连续学籍的。

(2)考生户籍在我市,考生在我市就读不满我市初中三年连续学籍的,其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且其父(母)在我市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办理有三年《云南省居住证》和我市三年社保缴费记录。

(3)考生户籍在我市,考生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七、八、九年级),其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其父(母)不具有我市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云南省居住证》、三年社保缴费记录其中之一的(该条款中如考生出生落户在我市且户籍未发生过迁移的,可不提供该条款所列考生父(母)相关证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民办生类型:

(1)考生出生落户在我市且户籍未发生过迁移,考生在我市就读不满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其父(母)户籍不在我省的。

(2)考生户籍在我省外州(市),考生在我市就读不满我市初中三年连续学籍的,其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且其父(母)在我市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办理有三年《云南省居住证》和我市三年社保缴费记录。

(3)考生户籍在我省外州(市),考生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七、八、九年级),其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其父(母)不具有我市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云南省居住证》、三年社保缴费记录其中之一的。

(4)考生和父(母)户籍均不在我省,考生本人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七、八、九年级),其父(母)在我市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办理有三年《云南省居住证》和我市三年社保缴费记录。

4.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证件不齐、证明材料不足的不予接受普通高中招生报考。

5.不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二、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和信息采集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社会考生须持户口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确认。不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尽早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劝其回原籍报考和采集信息。

(二)曲靖市范围内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曲靖市报名的一律在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招办指定确认点报名。属随迁子女的按本文件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三)学校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迫使本校学生不在本校报名或接纳他校学生在本校报考,不得伪造考生学籍,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报考学生都必须严格审查其报考资格。各报名确认点要认真审验考生和父(母)的户籍证件,手续不全者不得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张榜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举报情况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曲靖市内户籍的考生由报名点和就读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云南省外州(市)户籍和外省籍的随迁子女考生须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五)报名确认截止时间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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