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初三复读生政策规定不可以在义务阶段学校(即公立学校)高三复读。在全日制补习学校(如天水市星月河文化补习学校)补课的学生们,第二年参加中考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一、天水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不可以在义务阶段学校(即公立学校)高三复读。在全日制补习学校(如天水市星月河文化补习学校)补课的学生们,第二年参加中考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高中学校在录用高考复读生的需求规则上和第一次参加中考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一致,初三复读生学籍档案由教育局承担。
全部非应届学生进行同一课程学业考试频次不得超过2次。参与2次学业水平考试的,以当初考试成绩做为高中阶段学校录用基本上根据。因此,高考复读生可以报名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考试报名时间以教育局公告为准。
生物和地理测试需重新重考,计入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做为升学基本上根据选用“7+2+1”方法,各学科成绩占总成绩占比,考试成绩展现形式等,由各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天水初三复读如何参加中考
复读生参加中考和应届生是一样的,都要在指定网站进行中考报名,参加中考体检,中考的考试科目和应届生也是一样的,除了初二的会考科目不考,其他的考试科目都是正常再进行一次。
三、天水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天水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天水市户籍,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县区报名,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辖区内初中学校(须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3.具有天水市户籍,但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县区的,在学籍所在县区具有八年级、九年级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在学籍校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自愿原则,可在学籍所在学校(即实际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中考。
回户籍县区报名的考生,须持学籍所在学校(即实际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审核盖章的中考报名介绍信(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八年级生地成绩)方可报名。
4.非天水市户籍,但具有天水市八年级、九年级连续两年以上学籍且在学籍校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天水市内,并将初中阶段学籍转入我市,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1)学生志愿填报分为统招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及中职生志愿共三个志愿类型进行填报。
(2)统招生志愿填报中,秦州区、麦积区以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考生第一批次均为“天水市第一中学”志愿栏,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报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的考生第一批次志愿不能填报天水市第一中学和县外普通公办高中。
第二批次为本县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照本县区志愿填报规则,组织学生进行填报。
(3)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在特长生志愿阶段时间内完成特长生批次志愿填报。
(4)中职生志愿填报阶段,考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市属中职学校和一所县属中职学校填报,或选择其中一所中职学校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