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如何参加中考

思而思学网

白山初三复读生政策规定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一、白山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二、白山初三复读如何参加中考

(1)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详见“白山中考招生信息网”中考考生报名流程。

(2)在籍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由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复审并组织报名。

(3)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初中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三、白山中考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师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21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4.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当地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5.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6.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四)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分配到校政策,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75%,可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禁止提高向优质初中的分配比例。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该校学习时间满2年以上(含2年);(2)毕业总体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含B);(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指标生最低录取线。

规范自主招生和实验班招生管理。拟开展自主招生的,需提前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复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体育、艺术类型特长生纳入自主招生范畴;自主招生指标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经综合评估,对于办学条件较好、形成学科特色、教学成效显著、社会广泛认可的学校,实验班招生指标可提升至本校招生计划的15%,可重点支持冰雪、足球运动项目;实验班采取单独编班,不得借此招生类型混入普通班。自主招生和实验班招生要在中考后实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相关测试标准组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落实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规范民族高中招生管理。省重点民族高中(含纳入重点管理序列学校)可跨市(州)招收本地区无民族语言授课高中、随父母进城等原因自愿报考本校的民族学生。不准以任何形式到有民族语言授课高中地区作违纪招生宣传和违规招生。

(七)严格执行奖励政策规定。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执行。各地要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地。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7.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8.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10.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1.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2.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八)完善考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全过程管理。5月26日前,各地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排查情况报告于5月30日前报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会考科。

(九)强化学籍管理各地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凭招生管理部门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建籍资格,不得为未经招生管理部门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抢注学籍;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生源地学籍管理部门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放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建籍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按现行管理体系执行,于11月15日前完成。高中会考考籍依据学籍建立。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