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初三复读生政策规定复读生必须是户籍或在居住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复读生需要提供原中考成绩单,并符合未被开除学籍、未参加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其他高考方式,年龄不超过18周岁,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一、宿迁初三复读生政策有哪些
1.未满18周岁、有初中毕业证或者结业证。
2.部分地区限制户口,必须要本地户口。
3.复读生减分政策,这个政策是2024新规定,新政策,这个政策对复读生极其不友好,让复读难度系数提高,政策规定考江苏4星级高中,复读生要高30分,才能录取。要比应届生多30分才能考同一所四星级高中学校。不过只有部分地区的复读考生比较难。
二、复读录取标准与审核
在录取标准方面,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复读的必要条件。这一要求保证了复读生的学业水平达到一定标准,有利于提高复读效果和成功率。同时,复读生还需要通过复读审核,并由区统一安排复读学校。这一措施确保了复读过程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避免了无序竞争和乱象的发生。
在审核过程中,教育部门将对复读生的资格、条件、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复读生,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复读资格。此外,各区教育部门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读政策,包括复读学校的设置、招生名额的分配等,以确保复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宿迁中考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1.计划审批: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下同)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市内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普职协调和学校发展实际等因素统筹安排,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2.计划发布:凡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向社会发布,并统一在《2024年宿迁市中考指南》上公布。
3.计划说明:
(1)普通高中严格按照计划招生。热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热点民办高中也可申请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
(2)支持部分热点普通高中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3)支持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生源实施定向计划。支持泗洪县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试点。支持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宿迁北附同文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4)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就读普通高中实行计划单列并按相关政策自主招生。四星级普通高中试行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经批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
(5)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开展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工作。
(6)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综合高中班”。职业院校的“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单列,学籍挂靠在联合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
(7)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分类招生,即按“升学型”和“就业型”两类分别申报招生计划,在申报计划时,按专业进行。在招生过程中,可根据学生选择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人数。如需要专业加试或面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二、招生范围
1.全市划分中心城区(含市直、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和市洋河新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不含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宿迁北附同文实验学校)严格执行“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2.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宿迁市初三年级学籍应届生和宿迁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非毕业班初中在校生、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参加中考;无本市户籍也无本市初三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我市初三在籍生不报名或不参加考试的,作为辍学处理。
2.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宿迁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宿迁市2024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后续一切事务由考生自行与报名点联系。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愿意回我市参加中考的,需在中考报名前将学籍转入我市学校。
所有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报名点采集人像,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2024年中考及地生考试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收费:根据苏价费〔2005〕11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2元,考试费每科9元,考试材料费按实收取。从2024年开始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和市洋河新区实行独立组考,组考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功能区财政部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