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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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措施


全区卫生系统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电话、信函、座谈、走访、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行评代表及内部职工等征询收集到我区卫生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共156条,经过分析、梳理,将其归纳为以下36个问题。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边查边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风行风评议的实际效果,对一些尚需时间解决的问题,拟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措施公布如下。

一、机关科室间工作协调不够,存在相互推诿,慢作为现象。

整改:执行局机关规章制度,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文件、交办件和日常事务等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沟通、合作,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魏益玲,责任人:乐义明;整改期限:10月底。

二、执法文书不严格。

在法律文书中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用词不规范;有的不按照规定方式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有的处罚案件档案中只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任何调查取证和审批材料,没有任何证据材料来证明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整改:1、区监督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了科主任例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阶段总结会,将自查自纠梳理出的问题摆在桌面上进行讨论。要求各科室要认真对待,问题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科室要组织讨论分析,科室负责人要督促、帮助问题同志积极认真改正;

2、为纠正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文书不严格的现象,区监督所于6-7月份开展了“人人讲课活动”。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书写规范;二是结合上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以案说法”;三是由稽查科对全所卫生监督员书写的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制发稽查意见书,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三、办证、审批不及时。

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审查科已在8月底完善协调好窗口与科室之间的有关衔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登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限时办结承诺时间搞好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加强窗口政务公开的宣传,制作相关的手册免费发放给办事的群众。目前办证、审批时限已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四、从制度上防止油烟扰民。

整改:1、对靠近居民区的餐饮单位开业前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其各个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尤其是油烟排放要求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建议餐饮单位取得环保部门油烟排放许可(达标)的相关证明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拟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启动后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即在取得相关邻居的同意后再办理许可。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五、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稽查方案,加强对监督员日常执法行为的督察,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六、工作中学习不够、服务能力不强,执法过程中缺乏细心和耐心,服务态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整改:1、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拟于9月上旬组织专班对各业务科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进行检查,将问题查找出来,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科室、到责任人,督促整改落实;

2、由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拟在11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贯彻学习《武汉市卫生局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年底。

七、加强对餐饮业场所卫生的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

整改:1、加强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100%、频率达3.2次户/年;

2、对从业单位新上岗人员无培训证的,半月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目前共培训中小型餐饮单位从业人员1230余人次;

3、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对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八、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整改: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宣传医疗废弃物处理有关法律要求及相关处置办法;

2、对各医疗单位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根据各个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意见;

3、要求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每月用报表形式报区卫生监督所;

4、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回收企业。

拟在9月8日召开会议,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医疗机构废弃物大检查。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九、行政执法要人性化,不能一罚了之。

整改:1、电话温馨提醒制。对每一个被行政处罚单位(相对人),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案件承办人电话告知对方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执法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为辅,以人为本地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程序: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重在整改。区公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认真检查处罚收集的证据、违法事实、处罚程序,共同确定处罚与否及额度。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10月底。

十、执法不公正,表现为自由裁量权过大。

整改:实行行政处罚合议制(事前),以前对一个从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系由责任科室的监督员进行合议,处罚乃至减免的随意性较大。现在的行政处罚实行了三方合议制,即由承办科室有关监督员——分管副所长——稽查科三方进行讨论合议,杜绝了行政处罚随意性和不严谨规范的现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处罚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案件评审制度(事后),即定期对同类案件进行评比,查处罚定性定量,纠正处罚上的随意性。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整改期限:已完成。

十一、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次数进行监督检查,存有不细致、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对应当进行审核、验收的项目,存有不全面、不复检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整改的没有责令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没有按期复查;对当事人逾期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也不依法采取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流于形式;对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不全面,不履行告知程序,而是走马观花,从轻处罚。

整改:1、定期进行学习培训。8月26日已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请上级部门的专家授课,提高了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

2、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定人、定责、定岗”。每名卫生监督员建立工作台帐,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到期验收复查,科主任每周督导检查;

3、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每月对执法文书、案卷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4、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每月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5、主动与法院联系,争取支持督促将转交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目前区法院已将区卫生监督所移交的13个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先后执行到位。

责任领导:喻佑平,责任人:李斌,张涛,整改期限:10月底。

十二、区卫生局要切实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医疗过程中重复检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整改:1、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廉洁行医、廉洁服务”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院务公开,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在处方上做到一药一品一价,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3、加强对处方的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并按照接诊病人的平均药费不得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标准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核定的指标之一。

4、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不断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目前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已达75%,区级医院报销比例已达50%,农村参合人员得到了实惠,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区卫生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每年进行三次以上的财务督查,发现乱收费问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防止了乱收费的发生。

7、医院主动采取措施,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区人民医院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为贫困患者提供惠民医疗救助服务,3个月内将为2150名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贫困患者实行减免救治,减免总费用达30.5万元。

8、积极准备按国家医改方案实行医药分离,达到药品零差价的目的,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领导:张水清,责任人:乐义明,整改期限: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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