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国、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类别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安开文明办〔2015〕11号)精神,我局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文明创建工作的自查。-我局被确认为省文明单位。几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根本,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为目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搞好省级文明单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建设合力
(一)加强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一个部门的核心,我局突出了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的领导力、战斗力、决策力和示范力,确立了“对上增强执行力,对下增强领导力,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影响力”的建设目标。我局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文明建设的首位,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对中央、省市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局的各项政策及时学习研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群体决策制,决策讲科学,工作讲原则,利益讲风格,交往讲感情。在决策过程中,注意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在建设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健全建设机构。为了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局党组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负责抓、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员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制定工作规划。年初制定详尽的建设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并把建设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到科室的年度目标任务中,确定文明建设目标,形成制度,实行目标量化,把文明建设活动与各项工作的硬指标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切实加强了“三个文明”建设。
(四)实行齐抓共建。从局党组到各科室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局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
二、重视阵地建设,深化思想教育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我局把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重视阵地建设,狠抓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参与全区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做到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在全局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敬业爱岗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
(二)重视阵地建设。我局建立健全了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健身房、道德讲堂等,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断完善宣传栏,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注重公民道德建设、生态建设、和谐建设等。加强党员培训学习,注重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了全员学习的良好风尚。
三、发挥职能作用,业务工作领先
近年来,在区工管委和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积极发挥职能,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加强重点税源数据监控、管理和利用,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税源管理,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纳税服务,我局累计完成税收38887.89万元,同比增长26.51%,同比增收8148.83万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二)税收改革不断深化。近年来,按照上级的部署完成了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要求,完善了税收征管模式,合理设置了征管机构,整合完善岗责体系,调整规范业务流程。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实施办法和纳税评估办法,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通过推行区局自行开发的税收管理员电子实用系统,总结纳税评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纳税评估的有效途径,切实将纳税评估作为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实施了税收风险管理,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围绕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个核心业务,探索机关基层一体化,实施了税源专业化管理。
(三)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OA”平台、国税网站、主动送法上门等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和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了解税收政策,依法诚信纳税。编写了《企业涉税风险防范指南》一书,帮助企业防范纳税风险。招募纳税服务志愿者团队,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税源户制度,探索国地局联合办税并实施,拓展联合办税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和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优化办税流程、拓展服务方式,广泛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我局高度重视税收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卓有成效的税法宣传活动,税收法治工作得到深入推进。成立安顺首家纳税人学校,本着纳税人免费和自愿的原则,定期办班,使纳税人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四)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对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管理监督。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全面贯彻和落实《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得到提高,作风更加务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落实。结合队伍建设现状,制定《鼓励干部创新管理办法》、建立干部综合考评档案,深入推进”学习工作一体化”开展按季读书活动、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我局干部共有7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三名同志走上正科级岗位。5人进入省局人才库,7人进入市局人才库。同时,以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完善行政效能建设工程,建立“三级联动内控机制”,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建局以来,没有一个干部违反过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五)“三创”工作取得突破。我局把三创工作视为拉动税收工作的动力,将三创融入日常税收工作,长效化开展三创工作。在年初国税工作会议上,我局将三创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三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做到与税收中心工作、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社区建设相结合,多方位思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扎实有效开展三创活动,得到了区工管委的肯定,将我局作为三创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交流。
(六)党建工作继续加强。区局充分发挥党总支作为全市首批学习型党组织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开展“创先争优”、干部驻村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联系,为群众脱贫致富出谋划策。强化服务纳税人,服务群众的理念。组织干部参与集体献血等。先后组织为汶川地震灾区、望谟灾区、为见义勇为英雄捐款等,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的同时,使干部“沉下去”,思想境界“提起来”。
(七)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文化对干部的熏陶引导作用,通过举办廉政文化周活动、开展廉政征文、书画比赛,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形式,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区局在和分别被评为区级、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立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聘请在社会上有声望和积极支持税收工作的人员,对区局税收优化服务及廉政方面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明确各阶段目标和任务,针对廉政风险易发环节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结合岗责体系的建立,制定内控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环节和流程管理都在制度的指导下规范运行。
(八)文化建设异彩纷呈。以国税文化建设为重点,充分挖掘干部潜力,努力完善文化兴税机制,推动全局国税文化繁荣发展。结合干部兴趣爱好,成立太极拳、书法、羽毛球等兴趣小组,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开展活动,不断丰富文化载体,与党风廉政工作相结合,举办廉政文化周活动,通过开展漫画、征文书法比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国税文化在促进税收事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牵头成立税务学会,举办《开发区税务》杂志,开展税务研究。
(九)文明成果丰硕累累。在上级局和开发区管工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干部职工近几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各项工作上了一个台阶,近年来,目标考核年年获市局、开发区工管委一等奖, 2008年,区局被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办税服务厅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区局被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安顺市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全市第一批学习型党组织、被安顺市纪委和开发区纪工委分别授予首批“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总之,我局自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在文明城市创建、干部队伍素质、整体业务水平、内外环境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于上级要求和兄弟单位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要求,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改进,使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