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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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枝纪文〔2015〕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近年来,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我局班子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也是我局班子做到正职统揽不包揽,副职参与不越位的重要保证。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遇事同班子成员商量,善于听取大家意见,在班子中起到了政治上的导向作用,内部团结的凝聚作用,科学决策的核心作用,实施决策的指挥作用,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主要负责人工作,遇事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使个人分工围绕集体决策来运行,具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来实现,局部效应围绕整体效应来产生,从而确保了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议事规则,议事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凡属我局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支部每年都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此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二、狠抓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

局机关党支部一直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枝江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自觉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枝江市委的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清廉从政、务实为民。

一是扎实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四个到位:即学习宣传到位,氛围浓;组织安排到位,保障实;集中研讨到位,认识深;督办检查到位,措施力,狠抓学习教育活动各环节任务的落实,力促全系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原则,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纪律突击检查,并将考勤和检查结果与当月效能奖挂钩,通过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令行禁止、规范有序,确保工作纪律。

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任免方面,我局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在做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干部的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八条规定和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紧密结合我支部实际,通过学习教育,支部将“八项规定”、“八条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处处以此来约束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作风的根本标准。带头改进文风会风,以更加为民务实的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好工作,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与期盼,为支部干部职工作出示范和表率。

今年以来,局机关党支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支部委员们的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绩效明显提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认识在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得到显著提高。在开展“三万”活动和“三进五访”活动中,深入七星台镇李家岗村和肖家桥村,走访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和基层党员干部,对村民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生产发展情况以及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填写民情联系卡,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踏踏实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关方针政策,历练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能力,增进了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感情,彻底转变了工作作风。

  四、强化制度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降低决策风险。

一是重大决策由集体决定。涉及局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室编制详细预算,报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形成决定再交由相关科室执行。

二是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由集体决定。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根据岗位职责,由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所有的任免决定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重大项目决策由集体决定。所有重大项目必须先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方可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需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是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在支付项目款项时,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确定支付方式。在大额工程款项支付上,坚持集体决策。所有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五是所有的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第一纪工委报告,必要时邀请纪工委领导参与决策过程,以便进行监督。

  五、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杨志荣同志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是如实申报个人住房情况;二是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有关信息;三是外出实行报备;四是其本人不具有出国境护照。

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关键点,成立了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局党支部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份,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考核内容和履责方式,突出责任考核和追究两个重要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学习,严明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全系统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主题,运用网络、公开栏等载体宣传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把手”带头宣讲廉政知识,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知识讲座,普及廉政知识。同时,局党支部聘请市纪委副书记杨义华同志给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唱响反腐倡廉时代强音》专题讲座。局党支部书记李岚同志为全系统干职工上了廉政党课,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一是坚决整治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干部以各种名义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二是巩固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整治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娱乐活动安排,杜绝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 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市委“二十四条”规定,使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局党支部成立了由书记杨志荣任组长,副书记李岚同志任副组长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房管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改方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要求严格考勤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中途随意离岗、串岗、不在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看视频、玩游戏、听音乐、等不良行为,要求卸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清理电脑里保存的个人资料。将行政审批事项许可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要求、服务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进行公开,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工作、作风、行政、廉洁”多方面的监督,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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