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社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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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德阳市人社局重点突出“四个抓实”,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抓实制度建设。

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22项职责任务,划出了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硬杠子”。继续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给各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单位),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实责任落地。

局党组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组织制定了《贯彻落实德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全力推动实施;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问题,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查找原因,整改落实;全力领导和保障纪检组查办案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组副书记、局长靳钊军同志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主题宣讲;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全局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程记实。纪检组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三转”工作,退出采购、招标等议事协调机构,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强化作风监督,建立了由局监察室牵头的“作风巡查”机制,采取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单位作风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认真对待信访举报线索,以来,纪检组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10件,全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处理,对相关违规行为予以了纠正。

三是抓实考核测评。

局党组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科室(单位)须完成的6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与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当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了市人社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干部职工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以往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的基础上,加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以各科室(单位)为测评对象,面向服务对象、社会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同样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机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每月在对外服务窗口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服务明星,通报表扬并授予流动荣誉座牌,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人人争当明星,大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实执纪问责。

强化检查,党组和纪检组采取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方法,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严格执纪,本着保护干部,抓早抓小的原则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整治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作风粗暴等衙门习气,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散漫行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现象。严肃问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手软,出现一件惩处一件,惩处一件警示一片。今年,德阳市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未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奔波的事件进行了严肃问责,在勒令当事人作检讨、向办事群众道歉的同时,还责成科室负责人和中心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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