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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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一

为贯彻落实省上在扶贫领域开展“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和市县纪委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保障,现就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全面实现与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解决:

1.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优亲厚友,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的问题。

2.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观了不报告、不纠正,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3.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办事不公,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5.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等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解决: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问题。

2.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3.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4.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对“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负牵头抓总责任,科学部署,统筹谋划,全力推动。

(二)乡纪委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工作负主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线索管理,加大审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三)乡扶贫开发工作站对“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主责,具体抓好专项行动的衔接沟通、情况汇总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各村党支部对本村“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负主责,必须树立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注重建章立制,狠抓规范管理,强化请示报告,并配合乡纪委做好纪律审查工作。

(五)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有监督责任,必须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督促整改,及时向乡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同志在全省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上 “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通过公告、公开栏、微信互动平台、以会代训等渠道,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为专项行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安排部署。全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实行“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内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健全完善工作协调落实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密切工作衔接沟,深入实施“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三)公开公示。各村要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借助微信互动平台,公开“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举报电话。同时按照“四议两公开”向群众公开扶贫项目安排、推进情况以及扶贫资金的拨付分配情况,并告知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公开内容具体、公开数字准确、公开效果明显。

(四)起底线索。乡纪委要紧盯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对十八大以来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填写《“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登记表》,建立台账,集中核查,限期办结。扶贫开发工作站和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助配合。

(五)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监督责任。设立信访举报电话5511002,各村要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六)问责处理。各村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立行立改、立查立处。乡纪委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行动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查严办,以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乡纪委对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七)建章立制。各村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全过程,针对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逐个研究讨论,逐项完善措施,对有效管用的措施要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格抓好执行落实,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以及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扶贫攻坚一号工程的重要保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坚决把“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引领好、实施好。

(二)把握工作重点。“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本在“查”,目的在“保”,关键在“行”。只有真正行动起来,才能做好“两查”工作,只有深入开展“两查”,才能实现“两保”目标。各村必须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汇聚工作力量,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查”的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把纪律规定用好、用足、用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领导班子统筹抓,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其他领导分管抓,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乡纪委、扶贫开发工作站和各村、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协作配合,查找不足、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汇报情况,总结做法,用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二

前一阶段,XXX按照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排查”及平安创建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措施

(一)抓住“两个环节”,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一是构筑垂直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线。成立调解中心、调解组,通过加强垂直线建设,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二是铺就延伸横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面。建立了“左右衔接、配套联动、务实高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二)创新“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一是根据纠纷调解反馈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实施“流动调解庭”,深入到,上访户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达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组织调解员开展了“四走四访”专项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特困户,访贫困原因;走访刑释解教人员,访思想动态;走访上访户,访上访原因;走访独生子女户,访计生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了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把握、早处。三是组织义务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XXX调解重大、疑难纠纷,以案说法、

讲解法律知识,为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等形式,帮助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更加合情、合理、合法的开展。

(三)健全“四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坚固堤坝。XXX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四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及早发现矛盾纠纷。坚持普法预防,在辖区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类纠纷发生率。对于调结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一般纠纷,由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三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确保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大力开展了调解小组建设活动,制订完善了调解小组各项制度,使基层调解小组做到了调解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三齐全”。四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各种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对调解小组实行奖惩双挂钩。奖惩制度的实施,建立了“排调”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排调”工作的连续性。

(四)突出“三个围绕”,努力创造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XXX作为XX商业中心,商家、消费者众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抓住了重点,突出了重点,才能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一是围绕“三最”抓排调。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成为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服务,首先在解决这些问题上使群众满意,有效防止了民转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等事件的发生。二是围绕经济发展抓排调。结合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调解小组的作用,采取不定期走访,及早发现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围绕作风转变抓排调。树立调解小组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做到时间服从任务,把集中排调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辞辛苦,放弃休息,克服麻痹厌战情绪,以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面貌,全身心的投入到排查调处活动中,积极预防矛盾激化、升级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区委、区政府、去综治办领导重视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是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特别是自“两个排查”及平安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在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亲自听取“两个排查”及平安创建活动工作的专门汇报,有效的帮助解决调解

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排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队伍建设是基础。

工作中,把素质建设作为搞好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夯实调解队伍,实践中,管委会做到三抓:一是抓网络,进一步完善了调解小组网络建设;二是抓人员,把那些懂法律、有专长、文化程度较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进调解小组来。三是抓培训,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力度,为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责任是手段。

强化责任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又一特点。开展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是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管委会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督查,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不畏疲劳,连续作战,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创新机制出成效。

创新机制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路,是确保人民调解取得成效的一剂良药。管委会为在第一时间内解决群众发生的纠纷问题,将调解小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印制成“调解名片”,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只要纠纷当事人一个电话,调解人员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就地调解,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解决了群

众难题,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矛盾激化,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所辖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突出位来抓。

稳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心,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投入,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保证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二)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工作网络。XXX从关注民生问题出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利益为落脚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进一步调解队伍力量和队伍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办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

(三)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渠道。

调解小组要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主导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预防处群体性事件机制。注重发挥国家法律、法规的作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

纷的工作机制,增强依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责任追究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限期办理,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群众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每一处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头上,在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基础上,建立健全责任查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商户法制教育。

以“平安创建”为契机,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结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三

4月2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从4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省对低保、救灾政策资金开展“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查纠低保、救灾政策、资金落实方面存在的对象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和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地自查面要达到 100%,重点抽查相关市(州)的县(区)不低于30%,每个县(区)抽查1到2个乡镇。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倒查责任,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四

为贯彻甘肃省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有关精神和区纪委专项行动通知要求,4月18日上午,区人口局召开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会上,局党组传达学习了《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七里河区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扶贫攻坚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基础数据采录不认真、扶贫对象识别、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等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积极联系柳树湾村村委会,补录贫困户1户。同时,再次强调了扶贫工作纪律,严格要求11名扶贫干部在扶贫项目中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要求扶贫干部在工作中多与扶贫户交流,发现腐败线索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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