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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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公安司法是否公正廉洁,牵系着每一位百姓的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公安机关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公安机关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是规范执法办案中诉讼收费、罚没款及执行款物处置等行为,坚决整治司法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依法办理涉诉信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们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司法是否公正廉洁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不作为或乱作为,办案作风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是否扣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为重点。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向全县发放公开信近8000份,走访群众900多人次。二是向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多份,及时听取和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三是开通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四是院里统一组织,由执行局、监察室、财务室组成的专门检查组,对历年执行款帐户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当事人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杜绝违规收费、扣留、挪用和违规处置执行款物等情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当事人反映的3起信访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认真回复。

三、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

一是完善立案管理制度,规范立案。由立案庭、财务室负责,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

二是完善《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由执行局、立案庭、财务室负责,对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付,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扣留、挪用执行款物等现象。

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由审管办牵头,各庭室负责,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对所有审判、执行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均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四是加强廉政考核。由院纪检监察牵头,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庭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逐月通报,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公安机关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随着社发项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工作完成,靖州县发改局自查2013年以来的各类项目89个,招标项目206个,初步完成项目资金分配、公共资源交易等环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自查工作。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项目审批、价格监督等工作,5月9日,靖州县发改局印发《靖州县发改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该县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该局纪检监察室牵头,项目管理股、稽察办、招投标办、价格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参与,分工负责涉及农业、社发、投资、招投标、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提供、核对及有关政策界定和把关,牵头整合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等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项目单位、局机关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项目审批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环节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咨询评估环节是否存在在项目中介结构入股、指定等问题;价格管理环节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等问题;价格监督检查环节是否存在乱罚款、违规收缴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项目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单位、重点股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同时,将组织财政监督力量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深入查找问题,绝不搞形式、走过场。 截止5月13日,该局对2013年以来的社发、投资、农业等项目资金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抽查,严格管理。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构建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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