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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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等现象,开展专项工作。下面是基层干部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

基层干部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1

按照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办〔2017〕2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学习和传达市、县会议精神。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精神。5月20日局长夏金华主持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华容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办〔2016〕21号)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并进行了讨论。我局结合“两学一做”专题会议开展之际,向全局干部传达市、县会议精神。夏局长在会议上强调要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在领会精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大家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深化认识不含糊、把握关键不走样、自纠问题不遮掩、严厉追责不迁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的精神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整治工作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夏金华任组长,纪检书记陈勇任副组长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我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社区矫正股、法规股、基层股、公律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具体参与,分工负责涉及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坚持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明确整治重点,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查处和纠正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县司法行政系统在社区矫正执法、事务办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股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截止6月30日,该局对2013年以来的行政审批、社区矫正执法、事务办理等方面进行了进行了4次排查,没有发现存在“四风”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但发现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乱拉关系恶意竞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律师法》的要求在7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按照全市调度会议提出的“五实”(抓实舆情引导、抓实自查自纠、抓实案件查办、抓实信息公开、抓实建章立制)、“五要”(传达贯彻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彻底、案件查处要加强、协调联动要经常、督办追责要严格)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后阶段整治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半月一汇报、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促使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期性,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基层干部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包经开(骆)党[2016]5号文件,【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 按照包经开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等现象,开展专项工作。现将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党委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重要任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社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余晓萍任组长,纪委书记朱先年任副组长、成员沈和炬、刘胜雷、刘光友等五人领导小组,纪委委员沈和炬具体负责专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 突出重点

专项工作组开展集中排查,着力查处以下四个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情况:重点是社区有无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等现象,由于社区处在合肥市大建设的前沿,因工作需要,发生业务招待的单位和群众,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按区阳光办要求做到手续完善,财务“三单合一”,没有发生超标准招待和乱招待现象。工作中杜绝变相旅游、发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因大建设项目征地涉及人口安置,按照合肥市136号文件精神进行人口安置。对未安置人口的土地,因项目建设的影响不能耕种,社区采取补贴的形式补偿给群众。涉及到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的农户,社区依据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均以打卡形式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社区和个人没有截留群众的各种惠农补贴现象。

3、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在此项工作中积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努力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创作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阶段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没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社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政策规范要求,通过议标和招标形式开展工作,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情况; 随着村改居的转型,社区的重点和核心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依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加强宣传、落实好各项民生工程。没有发生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

以上是社区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检查情况。 截止到2013年底,社区共拆迁居民房屋676户,拆迁面积16.82万平方。截止到底,社区项目建设共征用土地1350亩,安置人口1327人,享受失地农民生活保障314人,年发放保障金623.2万元,其中近200户居民回迁安置在榆林桥畔一期。以上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拆迁、回迁安置政策规定执行。重大事项采取“四议两公开”方式,规范手续,涉及到征地人口安置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做到先公示后发放,兑现群众费用不拖欠,无欠账、挂账;账目清楚、公开,群众满意。近年来,未发生一例因大建设征地、拆迁群众不满而出现上访事例,社区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管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两委换届后,社区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定,例如:两委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两委人员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从源头上要求两委人员必须按制度执行,起模范积极带头作用。围绕“四风”建设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立建全党委统一领导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体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成效,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理清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 增强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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