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中共郴州市纪委办公室郴纪办【2017】6号文件精神及市纪委7月10日会议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4月14日,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大年同志主持全委科级以上干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6号文件精神,监察室传达了4.10会议要求。大年书记强调各科室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作为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2、发放案件线索接收清单。各科室均从监察室领取案件线索接收清单,发放科室所有在职在编干部,重点针对四个“着力查处”提交问题线索。
3、监察室负责按要求梳理科室同志提供的问题线索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底监察室定期通知提醒科室关注此工作,跟踪工作进度,加强与纪委相关部门联系。
4、截止4月底,我委尚未收到相关问题线索。
2017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
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一是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我局在 “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慵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中饱私囊、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好评。三是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股室之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明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四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表及月报表,并及时总结每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月小结。
(三)广开信息来源,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四)认真贯彻“两个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领导责任,主持召开了高标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参加检查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持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不少于1次。并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全局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对各股室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对各种会议都进行签到考情,对发现问题的敢于问责及时亮剑。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一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目前,我局干部工作热情高,纪律性强,责任意识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认识高度。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突出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典型促全面。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作法总结上报。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