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都江堰市纪委关于治理“微腐败”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治理“微腐败”,作为崇德社区委员,本人结合日常工作,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思想根源方面:有轻微的主观主义思想。虽说是在社区已经3年了,多以服从为天职,犯不了官僚主义的错误,但有时还是不乏自己的个性和想法。自认为好的建议一旦没被采纳,积极性便大打折扣。有些事情事后想来,人家是对的,我的想法是错的,不应该有轻微的主观主义思想。
2.工作实效方面: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不够好。理论知识学习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缺乏钻劲和挤劲,不求甚解,不能持之以恒。没把学习提高到增强工作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存在时冷时热、时紧时松现象。
二、问题原因
1.事重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思想上没有上升高度的学习就会导致轻微的主观主义思想。
三、整改措施
1.坚持廉洁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社区的一名干部,要特别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2.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