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报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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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报告最新一

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解决制约和影响我市农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我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以局班子成员、各科室站所领导班子和全局党员干部为治理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和查处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典型问题。

1、专项涉农资金方面。重点治理在产业扶贫、生态建设、惠农补贴等财政专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等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重点治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法规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3、招标投标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重点治理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等问题。

4、滥用职权方面。重点治理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懒政怠政、监管缺失,违规收受钱物和处罚群众。行政执法中乱用裁量、执法不公,自由裁量随意性大,罚款程序混乱及不按规定上缴罚款等问题。

5、作风不实方面。重点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依,工作缺乏主动性,上不接天线、下不接地气,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懒散,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拖拉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同时,要把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纪律松弛、推诿扯皮等问题作为重点治理内容。

三、自查自纠内容

局属各支部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2017年4月9日―6月9日)开展自查自纠。

(一)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局班子成员要聚焦治理重点,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查找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又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分列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同时,根据工作分工,明确每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及时开展专项治理的督促指导。

(二)开好党支部专题会议。局属各支部要注重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组织开好党支部专题会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纠正。支部书记要动员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珍惜和把握好组织给的机会,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

(三)开展谈话谈心活动。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局党组书记要约谈各支部书记,支部书记要约谈每一名党员,在约谈过程中,向约谈对象通报治理“微腐败”的形势任务,讲清对有问题党员干部处理的具体政策,要求约谈对象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四)主动纠正整改。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各支部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改错,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要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清单、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经支部书记签字背书后,汇总上报,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四、夯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治理基层“微腐败”问题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负“全责”,党组书记负“主责”;局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做好指导;局属各支部要全面推进“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台账纪实、履责留痕,作为履职的载体和问责的依据。

(二)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真正发挥好党组全面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党内监督合力。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找准职责定位,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督促所在支部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对局属各单位日常管理不严、监管工作不力而出现的管理的资金、项目、事务问题,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的监管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负责任,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自查自纠走过场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协调推动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立军、副调研员王松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和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王松梅同志任主任。此次专项治理,主要分为自查自纠(2017年4月9日至6月9日)、集中查处( 2017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总结提高(2017年12月底前)三个阶段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属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支部活动的组织实施,抓好部署和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全局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局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局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局属各支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剖析根源,纠建并举。健全完善基层“微权力”监督制度,全面推行廉政跟踪回访制度。围绕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党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确保做到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重点做好现有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做好统筹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市场营商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又要注意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五)加强督导考核。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执纪审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特别是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把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列入局责任清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报告最新二

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进一步参加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推动社区科学发展观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在街道纪工委的组织下,我社区认真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照《规》定》中的“八项禁止十九个不准”,结合我社区实际工作中情况查找社区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做自查自纠如下。

一、我社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欠缺,政治思想意识应进一步加强理论来源于实际,又必须在实践工作中加以检验。匮乏的理论对于实际工作特别是农村工作的开展缺乏导向作用,实际工作中,没有充分考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导致注重大局的思想意识。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部份社区干部在思想、工作中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干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缺乏有意识的工作和自觉性部份社区干部在工作上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充分说明自己在自身修养、学习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充分得到加强。往往导致不能够主动自觉的开展工作。

  二、今后的打算和自纠措施

1、主动学习,认真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社区干部主动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认真学习党的原则和基层干部的职责,把理论服务与实际。

2、继续坚持艰苦奋斗,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求社区干部在实践工作中继续坚持不怕吃苦,群众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时刻保持心中有人民,想人民所想、思人民所思。认真把工作做好、做实,做到让人民满意、让群众高兴。在工作开展的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为建设美好和谐的社区而不断努力。

3、做好人民公仆,遵纪守法严格遵照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规定》的要求,严格要求社区干部,努力克服个人的不足,完善个人的缺点。成为遵纪守法的工作人员。在生活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必遵、有规必依,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美好、幸福、和谐的社区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更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关怀,我社区一定在街道纪工委的领导下,为建设美好、文明的社区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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