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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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5〕23号)精神,各级纠风办将对全省城管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全县城管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城管行业依法行政、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城管系统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城管、活力城管、服务城管、廉洁城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管系统的满意度。

二、接受督促检查范围

县城管局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履职尽责情况督促检查。

三、接受督促检查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市城管局有无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利用市场准入搞地方保护主义,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按照省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有无自由裁量权过大、程序不规范和滥施处罚行为;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和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以罚代法等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抓一促”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是否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切实解决机关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对基层和项目业主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严肃查处本系统“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是否依法公开城管城乡建设信息,围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城管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四)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否严格要求,高标准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满意率达100%;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省、市、县纠风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对城管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城管系统分三个阶段认真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

1、精心安排部署。局将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各股室、二级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层层进行发动,确保城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全覆盖。

2、广泛征求意见。局将搭建好政务信息公开、行业服务受理、履职尽责监督三个平台,全方位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并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设置网络信访平台等方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查摆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指导各单位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事项,结合本单位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县主流媒体、县城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促整改(6月下旬至11月)

1、开展专项整治。决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城管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控违拆违、经营秩序、车辆停靠、环境卫生、渣土管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信访回复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各单位围绕上述重点方面,结合实际,确定1-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加强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办公室将对本系统内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利用媒体监督、聘请政风督查员等方式,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第三方监督。将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实行旬统计、月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局党组将会同有关方面,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追究相应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履职尽责责任追究,要做到“严格、严厉、严肃、到位”。

(三)总结评估(11月至12月)

1、加强考核通报。年底,省、市、县纠风办将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四个方面的情况,分别按30%、25%、35%、10%的权重对城管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要加强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既通报责任主体,又要通报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做到态度诚恳、整改到位,得到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2、巩固深化成果。各单位认真分析总结测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切实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11月底前,各股室、二级单位报送局办公室接受督促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3、检查结果运用。全面总结2015年城管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对检查成绩进入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资格,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检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将约谈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城管系统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评先挂钩,与主要负责人的评价任用挂钩,实行同奖同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今年城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同步进行。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柯昌太同志担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城管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坚持“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主抓、各单位具体负责,切实把督促检查、监督管理、自查整改、问责追责贯穿始终,不折不扣的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争创佳绩。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及督促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和达到“五个一批”、“四个促进”的目标。“五个一批”,即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诉求,整治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建立一批强化履职尽责的制度措施,培养树立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曝光处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四个促进”,即促进中央和省、市、县、局党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城管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全县城管改革创新取得实际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县纠风办、县纪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听取他们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短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城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并大力宣传城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逐级建立领导联系点,并实行“三个到一线”,即动员部署到一线、查找问题到一线、点题监督到一线。要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履职尽责效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崇尚实干,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坚决防止一阵风,推进履职尽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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