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7〕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2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7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监〔2017〕4号)、《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市财发〔2017〕36号)、《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王红兰任组长,副局长张滨、戴生平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和扶贫资金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扶贫政策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保障单位资金运用合理规范,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5年度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准则执行、资产管理、小金库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1.2017年我局积极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制定相关方案,积极落实,保证学透吃透,将政策学习到位不遗漏、落实到位不走样。
2.会计核算全部按照市财政要求进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财务账目清晰,预算据算全部按要求进行核算。
3.为了落实工作要求,监管财务会计工作执行,我单位制定了《酒泉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执行会计准则。
4.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全部按照要求在国库统一管理,实施国库支付制度,固定资产全部按时录入,有明细、有账目。
(二)按照《酒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私设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账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全局进行了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三)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重点对我局扶贫资金进行检查。
经检查,我局不存在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