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交通【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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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交通一

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督查工作要点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局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本局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证、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每个业务股室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我局对照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港南政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和“扎实、彻底、不留死角、不惨水分”的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范围内的审批制度、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局由原来行政许可8项增加到14项,其中:取消5项,调整3项,保留3项,新增8项。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制定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相关规范。

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南政办通〔2017〕2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要点,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快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进度。

我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对一项审批项目原则上规定了由一个部门负责办理,避免了多头审批和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未办理事项原因告知制、特殊情况提示制等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推进了政风建设。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有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事项各要素发布到门户网上,办事群众可通过门户网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三)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我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息共享的工作要求,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平台向其它单位提供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和信息共享,有序推进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提高政府效能。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应当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提出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继续完善“阳光审批”方便群众办理事项及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公示、听证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建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整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放管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

放管服自查报告交通二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41号)精神,为做好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和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执法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路政执法发展环境,睢宁公路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即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

  一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行政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清理意见等。通过清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60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同时,按照不同的权力类别,本着“规范权力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的原则,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及时在民乐县政务服务网和交通运输政务分中心进行公示;对政府下放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及归档整理。同时,要求领导及政务中心办事人员熟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办事流程及相关政策要求。自2015年10月25日以后,县路政办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40项;县运管所办理行政许可396项、行政处罚8项,在行政事项审批及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及时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市、县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6项,分别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为加强取消调整和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事项,路政办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落实取消项目,要求今后一律不允许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共同研究制定加强事后监管和服务措施。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运管机构及时与工商部门衔接落实调整项目,工商部门在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不再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前置审批条件。运管机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重点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互通,确保各项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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