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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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支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支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支行办公室负责全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股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每年集中学习一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篇以上学法心得体会。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求每个职工每年要有2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支行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四是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在支行内联网、《射阳金融》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射阳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及时制定支行“六五”普法规划。在工作目标上,提出要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适应基层央行履职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全行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争创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法治射阳建设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努力打造法治支行、平安支行、和谐支行。在工作要求上,一是全体普法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的能力。深入学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部门法律法规,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三是结合实际,通过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爱行敬业、明礼诚信的合格行员。要结合业务工作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通过模拟法庭、送法下乡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

三、结合实际,建设法治央行

(一)实施金融法制 “2+3”工程。2个中心建设即: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央行”建设。根据分行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制订“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进程和工作要求,切实把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方略贯穿到县支行履职的全过程。二是大力推进“法治射阳”建设。依据《法治射阳建设五年规划》,结合金融系统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进程。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制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发展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3项重点工作即:一是深入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金融法制调研工作。加强与上级行、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和资源开展金融法制调研工作。积极参加上级行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注意收集、分析和研究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立法的具体措施。三是扎实开展金融法制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及时了解支行机关各部门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坚持各项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时限要求,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扎口管理对外法律协助工作,接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单位以及本单位各股室和工作人员的来电、来访咨询,负责司法部门咨询函件及金融机构请示函件的答复。

(二)积极开展金融法制宣传。一是开展 “12.4”金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县金融系统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了 “金融法制与市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向市民散发《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宣传资料的同时,还着重宣传了储蓄和利率政策。接受咨询的市民达800人之多。开展“金融法制与您同行、金融服务在您身边”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着重宣传《物权法》及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内容。活动期间,宣传现场和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的市民和客户达1600多人,并现场帮助群众兑换残损币130多张、金额5000多元。二是开展日常金融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货币反假、征信、金融生态建设、“快通工程”、“放心用卡”、外汇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集市、企业、商贸区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在明达学院创设“校园诚信网”、举办大学生征信征文和演讲、召开毕业生诚信还贷动员大会、招募大学生征信宣传志愿服务队,推动信用文化建设。建立农村征信义务宣传工作站,构建农村征信宣传新机制。以信用镇、信用村为基础,借助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的宣传资源,选取了盐东镇、陈洋镇桃园村、临海镇金海村、盘湾镇振阳村、千秋镇滨东村进行农村征信义务宣传站试点。义务宣传站日常活动主要由信用社和村委会组织,聘请农信社信贷员、协储员和村组干部作为义务宣传员,并利用全县乡镇反假货币工作站站长和义务宣传员开展反假业务后续培训之际对相关人员进行征信知识培训。义务宣传站成立后,已多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为创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农村征信宣传机制和活动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了法律咨询制度,凡是涉及法律事务和涉外工作的,必须经法律事务人员审核,重大事项向上级行和政府法制局咨询,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完善了现场检查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所有检查行为,从立项、审批、现场检查,到事实认定、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次执法检查前要求必须有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的内容、时间及检查人员等,经支行条法人员审核、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同时,实行查处分离制度,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必须经支行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处罚依据充分、处罚程序合规、处罚数额公正。对检查人员未尽职、违反检查纪律等问题,做出严肃处理,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针对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分设后,人民银行执法范围的新变化,支行及时对人民银行保留的账户、结算、反洗钱、现金、外汇、存款准备金、国库、信贷征信等现场检查内容,进行统一梳理,对全行的监管力量进行统一整合,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通过整合监管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强化了人民银行执法效果,较好地树立了中央银行的权威,也为基层央行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平台。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正。

201x-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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