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1
20xx年,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柏林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局党组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党组研究,对局纪检组长的具体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既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三转”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
三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初,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机关各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 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浏阳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行业等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纷和惩治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修订《浏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财经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活动纪律。
三是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局党组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提高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按照市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市委部署,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了加强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编印《浏阳市司法局作风建设守则》,分发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进学习常态化。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由局党组书记专题讲解党内两项法规,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邀请市委党校李安副校长主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维护司法公正”主题讨论,特别是结合我局退居二线和退休干部违纪案例的深刻教训,有针对性的提升干部廉洁意识。
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行政主职暗访工作制度,围绕行业行风效能建设热点问题开展暗访检查,全年共开展主职暗访检查5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并跟踪检查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严肃值班备勤纪律,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备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局机关进行全覆盖监控,实时监督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状态,着力培养良好的机关工作习惯。对乡镇站所我们制作了《度作风转变满意度测评表》,邀请32个乡镇主管政法工作领导对司法所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以及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发出问卷32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对基层司法站所的工作作风进行督查考评。
二是正风肃纪长效化。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以及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活动。专门建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结合“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不定期的针对局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中午就餐情况和上班上网等进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督办制度、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正风肃纪行动全覆盖、长效化。今年来,查处问题6起,查处人员6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名,其中包括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人员2名,酒后驾车人员2名,违规经营企业人员1名,上班浏览网页人员1名。调查办理信访案件1起,核实处理律师投诉8起,对全系统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是专项督查制度化。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强化监管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先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组织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跟踪督查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各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关注重点执法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和防控;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调查,对工商注册的11家法律服务公司进行摸底,依法进行清理,提升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法纪意识,净化服务市场。按照上级的安排布署,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以“组织帮查、干部自查”的方式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了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2
根据20xx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市建设局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接市委《关于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兰委〔2016〕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认领问题,迅速启动了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主体责任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分管处室以业务要求代替主体责任要求;约谈程序、内容、反馈不规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约谈没有记录资料,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以业务为主;主体责任资料台帐不完善,存在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督查问责力度不够,以督查通报替代问责和二级单位学习制度不健全等5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下发专项整改通知,派出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突出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资料共享平台。目前,局系统5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强化了工作压力传导,规范了约谈工作,加强了督查问责,二级单位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各类台帐也得到了较好补充和完善。
二、原因剖析
剖析和反思市委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根源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入。局直单位领导虽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但侧重于管好自已,侧重于安排部署,侧重于经常提醒,但在严抓细管上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级越高,压力越大,并有逐级减弱的现象。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思想认识还不深入、不深刻,导致落实主体责任的“双重责任”还没有真正细致深入。
二是约谈工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工作性约谈多,提醒、告诫约谈少,满足于约谈达到规定次数,但约谈记录主要以业务为主,约谈情况反馈也不及时。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没有深入掌握规范的约谈程序,没有把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约谈的主要内容融入到经常性约谈中。
三是督查问责不到位。尽管多次组织督查,每次督查都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深究原因是督查问责的力度不够,仅满足于督查了,看过了,反馈了,只要不出事就算过关了。
三、问责处理
对于市委督查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局系统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了16个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所属单位领导。局党组其他成员深入基层督导,亲自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直各单位对照市委督导发现的问题,查找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四、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委《通报》的具体问题,我局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即知即改和长期整改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和《市建设局开展“八查八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进行动方案》,对整改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
(一)强化压力传导
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抓深入学习。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高度重视,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对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评价检验标尺和市委“八查八促”行动方案内容,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系列讲话,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促进了自身思想认识的提高,努力做好不忘初心,党在心中、牢记责任、清正勤廉。(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抓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局系统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骨干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局直单位领导和主体责任工作骨干的责任意识。(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抓长效机制。组织局直各单位修订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等制度15项,督促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照“866”评价检验标尺组织局直各单位自查整改,并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规范约谈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局系统分层次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约谈工作的细节要求和记录规范,确保约谈工作在程序上、内容上、纪录上做到规范科学。(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约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凡约谈程序、内容、情况反馈不规范,记录资料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坚持约谈一次有一次约谈的效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
三是突出约谈重点。重点围绕重要工作部署、群众信访反映、干部任职交流、重要节庆时间、专项督查调研、纪律作风等,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完善资料台帐
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主体责任资料台帐的同时,加强对局直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台帐的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督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清单,一项一项地审核销帐,不留死角和缺项,避免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督查问责
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并综合运用督办、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有效处置。(责任领导:苟永昌,牵头处室: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学习教育
对二级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摸清开展学习教育力度不够的深层次原因,要求二级单位限期建立和健全学习制度,对一线单位因地域分散、时间错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够的单位,要求利用时间补足学习教育时间和内容,并做好学习教育记录。同时,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APP和“城建大讲堂”开展经常性的党建专题和廉政建设专题的学习交流研讨,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3
近日,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何金平主持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扩大会议,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张鸿建传达了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精神,汇报了驻厅纪检组起草的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报告》《关于认真落实全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4个送审文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4个送审文件并决定及时印发执行。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非常重要和必要,必须一以贯之地把这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强化从严治党主体意识,按照厅党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自查自纠,对自查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管用的措施,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二要强化监督检查。由厅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配合组成检查组,紧扣厅党组实施方案明确的8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厅人事处要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持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突出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真查实核,对经过核查存在漏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站在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事项申报表,决不能有任何应付和侥幸心理,主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自我体检,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找准问题,剖析原因,作出承诺,立行立改。检查组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调查处理,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认真总结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回头看”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及时报省纪委。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有关文件精神。一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从关心和爱护我们的党员、干部出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二要紧紧抓住“思想”不松。坚持严肃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善于运用谈话、批评等方式,拿捏好分寸火候,该批评的批评,该鼓励的鼓励,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三要紧紧扛住“责任”不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的,要及时找本人谈话提醒,在支部会、生活会上让他出出汗,及时拉一把,使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至于突破底线而受到纪律处分。驻厅纪检组要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不到位,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发现、违纪问题没有纠正、整改没有落实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把思想统一起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上来,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做好“三服务”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二要把责任担当起来。把权力与责任、责任与担当对应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层层传导压力,唤醒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痕迹管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三要把问责严格起来。厅纪检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以问责常态化倒逼履职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