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的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福建省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欢迎大家参考!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设四个档,分别为:
●1500元/月
●1350元/月
●1230元/月
●11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
●16.0元/时
●14.3元/时
●13.0元/时
●12.0元/时
来对照:福建最低月工资标准也设也四个档,分别为:
●1320元/月、
●1170元/月、
●1050元/月、
●950元/月。
福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
●14.0元/时
●12.4元/时
●11.1元/时
●10.1元/时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及适用范围表
温馨提示:
在《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资调整新规定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