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太原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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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钱,太原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太原最低工资又涨了,这对于咱打工族来说真是个好消息,干活儿更有盼头了。”在我市打工的邓大姐高兴地说。昨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从5月1日起实行。 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据了解,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变动情况,适时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我省今年是在2017年已经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看,我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1450元提高到1620元,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3元调整为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提高到17.7元。

清徐县执行二类地区标准,分别调为1520元、8.7元、16.6元。阳曲县执行三类地区标准,分别调为1420元、8.2元、15.6元。娄烦县执行四类地区标准,分别调为1320元、7.6元、14.5元。 最低标准并非实际收入

“现在市场上的工资水平都高于这个标准,为何还要制定16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呢?这个标准对劳动者来讲还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省人社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指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单位时间段内的劳动收入。简单地说,就是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节假日正常休息的劳动收入,不包括加班费。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市场供求确定的工资水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法律保障,是国家规定的一个保障标准,不要理解为一个企业的工资标准,企业不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的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工资

眼下,天气越来越热,很多单位开始酝酿发放高温补贴。那么,高温补贴算在最低工资里么?

据介绍,最低工资是指剔除下列项目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就意味着,评价劳动者月工资收入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应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工资不达最低线可投诉

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边缘“游离”的劳动者,涉及超市等批发零售业、饭店宾馆等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据分析,这些行业对文化水平要求偏低,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就业处于被动地位,再加上劳动者缺乏自我维权意识,因此导致一些人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线。

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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