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齐齐哈尔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齐齐哈尔最低工资
齐齐哈尔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7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680元;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6元;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3元;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本次调整后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