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普通类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总分排序投档,以下是浙江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等相关内容。
一、2024浙江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1. “分数优先”是指先将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高分开始投档;2. “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80个志愿项。如果考生符合第一个志愿项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第一个志愿项;如果不符合第一个志愿项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第二个志愿项……以此类推。一旦考生被某一志愿项录取,就不会继续检索后续志愿。没明白的可以看下这个具体流程:按高考总分获得一个固定不变的位次号,依次投档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项(1个志愿项=1所院校+1个专业)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例:轮到第1000名考生投档时,系统根据考生自己填报的80个志愿顺序依次投档。若第一志愿人数已招满,则投档失败,开始第二志愿投档,以此类推,直到某一志愿人数未招满,即投档成功。接下来轮到第1001名考生投档,重复以上流程。对整个录取而言,不同考生之间,位次很重要,位次在前的考生,其填报志愿先被投档;但对同一考生而言,80个志愿的顺序很重要,按照填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招生计划数还有,考生即被录取,后续志愿作废。注:浙江考生最多需填报80个志愿项,1所院校+1个专业就是1个志愿项。可以是同一院校不同专业,也可以是同一专业不同院校。二、浙江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平行志愿所报的几所院校切忌“扁平”,院校之间要有梯度。
每个志愿顺序所填报的几所学校,在选择时一定要拉开院校之间的志愿梯度。
如果将分数差不多的几所学校分别列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结果会使这几个志愿变为一个志愿,第一个院校落榜,其后的志愿也不会被录取,浪费了录取机会,导致所填志愿都成为无效志愿,造成整体滑档或志愿全部被采空的问题。
也的有的考生甚至将分数更高的分数列为后续志愿,形成志愿倒挂(即无效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过程的两个关键环节是:
第一个环节是根据学校志愿投档,第二个环节是根据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个环节是第二个环节的前提,只有当你的档案顺利投入志愿学校后,学校才会根据你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可给考生增加选择机会只在第一个环节起作用,与第二个环节没有关系。
如一位家长给孩子报志愿,理想专业是金融专业,为了保证专业并增加录取机会,他在平行志愿的前四个学校都选择经济类专业,
这类专业招生数不足的学校宁肯空着也不填,而且专业均不服从调剂,而在第五个学校也就是最后一个院校填报了服从调剂。
这位家长的想法是,第一个院校进档后如不能被金融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就会进入第二个院校,如第二个院校还不能录到金融专业就会落到第三个院校,直到第五个院校别无选择时再服从调剂。
事实上,这位家长没有把平行志愿投档程序搞清楚,如果该考生符合进档条件被前面任何一个院校投档,经济类专业录取不到又不服从调剂,根本不能进入下面的学校,只能作退档处理。
三、批次志愿设置
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1.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两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3.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等专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5.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