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历史名人排行榜具体前十名有哪些

思而思学 2024-01-05 15:16:14

惠州历史名人排行榜具体前十名为叶挺、廖仲恺、郑时龄、廖承志、邓演达、杨起元、叶亚来、黄秉维、叶正大、廖晖,具体名单见下文。

一、惠州历史名人排行榜具体前十名有哪些

叶挺

叶挺(1896年9月10日—1946年4月8日),男,汉族 中共党员。 原名叶为询,字希夷,号西平,广东归善县(今惠阳区)客家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始人之一、新四军重要领导者之一,著名军事家、政治家。1989年11月,经中央军委确定,被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家”的称号。 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946年4月8日与夫人李秀文以及秦邦宪、邓发、王若飞等同志在返回延安途中,不幸空难。

廖仲恺

廖仲恺(1877年4月23日—1925年8月20日),男,汉族,原名恩煦,又名夷白,字仲恺 。广东归善(今惠阳县陈江镇)人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国民党左派政治家、社会活动家。1877年4月23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曾就读于日本私立第一名校早稻田大学。廖仲恺协助孙中山制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此后,全力辅佐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并极力促成第一次国共合作,是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与中国共产党人精诚合作,支持工农革命运动,推动了中国国民革命发展。

郑时龄

郑时龄,1941年11月12日出生于四川成都,建筑学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法国建筑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同济大学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院长 。1965年郑时龄从同济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进入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担任工程师;1981年从同济大学建筑系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同济大学建筑系副教授、教授,建筑系副系主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院长;郑时龄长期从事建筑理论研究、建筑教学和建筑创作活动,致力于将设计与建筑理论相结合,追求创作活动的学术价值,并将学术思想融于建筑教学之中,形成自成一体的建筑教学思想。

廖承志

廖承志(1908.9-1983.6),曾用名何柳华。广东惠阳县(现惠城区)陈江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党和国家的优秀*。他,出身国民党元老之名门,却在革命低潮时投奔了中国共产党; 他曾多次被捕入狱,却每次都奇迹般生还;他曾因“海外关系”被批判,却凭这份关系在外交战线上独树一帜。童年被叫作“肥仔”,晚年被尊为“廖公”他为世界和平事业,为中日邦交正常化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他对海外侨胞感情深厚,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为港澳回归殚精竭虑,他魂系宝岛情动两岸引。

邓演达

邓演达(1895年3月1日-1931年11月29日),字择生,生于广东惠阳永湖乡(今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原籍广东梅县丙村镇 ,著名的国民党左派*。1909年入广东陆军小学,曾参加辛亥革命。1919年保定军校毕业。 1920年后,历任粤军第一师参谋兼独立营营长、第三团团长。 曾两次率兵讨伐陈炯明叛军,深得孙中山的信任和嘉许。

杨起元

杨起元(1547~1599),字贞复,号复所。明代广东省归善县塔子湖(今属惠州桥东)人。少聪颖,8岁能作诮鬼文;15岁被贼俘掠,从容赋诗得释。隆庆元年(1567)中解元,万历五年(1577)成进士。历任编修、国子监司业、司经局洗马、国子监祭酒、南京礼部右侍郎、南京吏部右侍郎摄吏部、礼部尚书事。万历二十六年(1598)召为北京吏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因母卒未任,持丧归乡。。次年9月在惠病逝。谥文懿。

叶亚来

叶亚来(1837-1885),又称叶德来,广东惠州客家人 ,叶亚来是他担任马来西亚吉隆坡甲必丹(当地最高掌权人)时用的名字,也有人称他叶来。1837年农历二月初八,叶亚来出生于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周田村,是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开埠功臣。1869年从吉隆坡第二任甲必丹刘壬光手中接过棒子,协助管理吉隆坡,成为吉隆坡甲必丹,他也被称为“吉隆坡王”。册封仪式由苏丹代表拉惹玛赫蒂主持。1883年,被清政府“例授中宪大夫叶茂兰敕赠三代”。至今,吉隆坡仍保留“叶亚来街”及他的塑像。

黄秉维

黄秉维(1913.02.01——2000.12.08),广东惠阳人。著名地理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当代地理学研究的主要组织者和带头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名誉所长,中科院地学部委员,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长。罗马尼亚科学院院士、美国地理学会会员、英国皇家地理学会名誉通讯会员、国际山地学会顾问。黄秉维长期从事地貌和自然区划的研究,开拓了热量和水分平衡、化学地理和生物地理群落等自然地理3个方向。

叶正大

叶正大,1927年生,广东惠阳人,叶挺长子,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航空专家。俄罗斯齐奥可夫斯基宇航学院国际院士、西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级工程师,中将军衔。1947年入东北民主联军俄文学校学习,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赴莫斯科留学,入莫斯科航空学院飞机设计与制造专业学习。1955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航空学院飞机制造系,同年回国。历任松陵机械厂主任设计员、副主任设计师,国防部第六研究院副所长、副院长,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2月14日晚,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廖晖

廖晖,男,汉族,1942年5月生,广东惠阳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工程系地空 总体设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60—1965年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工程系地空 总体设计专业学习,1975—1980年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高射炮兵处参谋,1983—1984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第一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4—1997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7—2003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8—2010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2010年去职)、党组书记2010—2013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担任职务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二、惠州历史沿革

【第一节 秦至清代区划】今惠州市境列入全国行政区划始于秦代。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置傅罗县、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后改称博罗县,三国时吴国行政区划制度与汉相同,其县内区划情况未见记载。

331年(晋咸和六年),博罗县析置海丰县,336年(晋咸康二年)又析置欣乐、安怀两县,483年(南朝齐永明元年)析置罗阳县。503年(南朝梁天监二年),析南海、东官两郡地置梁化郡,辖欣乐、博罗、河源、龙川、雷乡等5县。507年(梁天监六年),怀安县并入欣乐县、罗阳县并入博罗县,梁化郡辖县依旧。588年(南朝陈祯明二年),欣乐县改名归善县。梁化郡辖归善、博罗、龙川、河源、雷乡(龙川县析置)等5县。

589年(隋开皇九年),废梁化郡置循州,州治归善,辖归善、博罗、河源(省龙川入)、新丰、兴宁(省雷乡入)、海丰等6县。设循州总管府,初治龙川,590年(开皇十年)迁至归善。598年(开皇十八年),新丰改名休吉,循州辖归善、博罗、河源、兴宁、海丰、休吉(新丰改)等6县。607年(隋大业三年)废循州,改置龙川郡,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省休吉入)、兴宁等5县。

唐代,于622年(唐武德五年),龙川郡复名循州,辖循、潮(州)2州,先后隶广州(总管府、大都督府)。循州领归善、博罗、海丰、安陸(海丰析置)、河源、石城(河源析置)、兴宁等7县。627年(唐贞观元年),龙川县并入归善县,罗阳县并入博罗县,齐昌县并入兴宁县,石城县并入河源县。循州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兴宁等5县。690年(唐周天授元年)废循州,置雷乡郡,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雷乡(析兴宁县置)等5县。742年(唐天宝元年),改雷乡郡为海丰郡,郡治归善县,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雷乡、兴宁等6县。758年(唐乾元元年)废海丰郡复循州,辖归善、罗阳(博罗县改)、海丰、河源、雷乡、齐昌(兴宁县省入)等6县。

917年(南汉乾亨元年),罗阳县复名博罗县。循州析置祯州,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等4县。

宋代政区划分基本沿袭唐制。971年(北宋开宝四年)北宋灭南汉后,仍称祯州,辖4县不变。1020年(宋天禧四年),祯州改名惠州。1120年(宋宣和二年)赐惠州为博罗郡,1133年(宋绍兴三年)博罗郡复称惠州,仍辖4县。

元代实行行省辖路。1279年(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为惠州路,仍辖4县。1286年(元至元二十三年)循州路降为州,并入惠州路。惠州路因此加辖龙川、兴宁、长乐3县,共辖7县。其中,1295年(元元贞元年)长乐县改隶惠州路,1324年(元泰定元年)复隶循州。

明初政区因袭元制。1368年(明洪武元年),改惠州路为惠州府,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等4县。1369(洪武二年),撤销循州,其所辖龙川、兴宁、长乐3县并入惠州府。1518年(明正德十三年),析龙川、河源地置和平县,1569年(明隆庆三年)析归善、长乐地置永安县,析河源、翁源、英德3县地置长宁县,均属惠州府,惠州府辖10县。1633年(明崇祯六年),析河源、和平、长宁、翁源等4县地置连平州。惠州府辖归善、博罗、长宁、永安、海丰、龙川、长乐、兴宁、河源、和平等10县和连平州(领河源、和平两县)。

清代基本沿明制。1646年(清顺治三年)底清军入主惠州后,惠州府所辖州县未变。1731年(清雍正九年),析海丰县坊廓、石帆、吉康3都置陆丰县,惠州府辖连平州和11县。1733年(雍正十一年)长乐、兴宁两县改属嘉应直隶州后,惠州府辖1州9县。

惠州市境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区划,秦代县以下设乡、里、亭,10里为亭,10亭为乡。汉平南越后,县以下设乡、亭。晋代,县以下有乡、里,无亭。隋代,县以下为保、里、族。唐代,县以下设镇和乡、里,但在广东此时镇的建置尚未形成定制。唐武德中,令天下4家为邻,100户为里,5里为乡。邑居者为坊,野居者为村。宋代,县以下设镇(人口达到100户即为建镇的最低人口限度),镇以下为乡、里。宋熙宁间,改乡、里为都、保。宋元丰间,废都、保,而复乡、里。元代,县以下基层建置仍为镇和乡、都,后改乡、里为都、图;城区仍为附廓。明代县以下政区是乡、里、甲制,乡下设都,都下设图,里图之下为甲。以110户为里。推丁粮多者10户为长,余100户为10甲。甲凡10人,岁役里长1人,甲首1人,董1里1甲之事(《明史.职官志》)。明代惠州府设有乡里192里(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在城区,则实行朝邑制,城内曰坊,附城曰厢,为城市基层行政区划。清代县以下农村实行里社制,110户为1里、里下为甲,后又规定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城市则仍照明代坊厢制。1909年(清宣统元年),清廷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府、州、县、厅治所驻在地的城厢为城,城厢以外的村镇屯集圩等聚落,5万人以上者为镇,5万人以下者称乡。

【第二节 民国时期区划】民国初年实行省、县二级制。1912年(民国元年)改归善县为惠阳县(1914年1月由内政部通令更定)。1914年(民国3年)1月,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后,惠阳县、博罗县隶属广东省设潮循道(原惠潮嘉道),龙门县隶属粤海道。

1920年(民国9年)12月,仍恢复省、县二级制。1921年1月,在惠州设立东区,属临时性政区,辖惠阳、博罗等县。1925年7月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分为省、行政区、县、市4级。广东省分设6个行政区,东江行政区辖惠阳、博罗等25县。1926年11月,废除行政区。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规定由省直辖县、市。不久,广东全省划为东、西、南、北、中5个行政区。同年3月复设东区,辖博罗、惠阳等县。后惟屡设屡废,并无定制。

1936年(民国25年)9月,广东省设置第四行政督察区,公署驻惠阳县,辖惠阳、博罗、海丰、陆丰、河源、紫金、新丰、龙门等8县。1940年3月,公署移驻河源,加辖东莞、增城、宝安,共11县。1947年,广东省政区再作调整,行政督察区分省政府直接督察区和专署行政督察区。专署行政督察区为省政府派出机关,不是一级地方政区。专署行政督察区第五区辖惠阳、博罗、海丰、陆丰、河源、紫金、龙门等7县。1949年(民国38年)2月,广东省政区又作调整,惠阳、博罗、东莞、宝安、中山等5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龙门县则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时期广东省县以下基层政区,按1931年国民政府规定,实行区-乡-里制,以25户为1里,40~100里为1乡镇。区公所为县政府派出机关,按地方范围大小、户口多寡、经济能力强弱,分为甲、乙、丙3类。1937年开始,实施县-乡(镇)二级制,县为一级,乡(镇)为另一级,而区为虚级。乡(镇)以下设保、甲,属治安管理性质组织。在城市则实行区坊制,500户为1坊,10坊为1区。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00年区划】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实行大行政区、省、专(地)区、县四级地方政制。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于12月设东江专员区(简称东江专区),隶中南行政区广东省,辖惠阳、博罗、增城、龙门、紫金、河源、连平、龙川、和平、海丰、陆丰、宝安、东莞、从化、五华等15县。1951年,调整行政区划,新丰县从北江专区划入东江专区,宝安县、东莞县从东江专区划入珠江专区,五华县从东江专区划入兴梅专区,东江专区辖12县,专署驻惠州镇。1952年11月,东江专区撤销,惠阳、陆丰、海丰、龙川、河源、紫金等6县改隶粤东行政区(行署驻潮安);博罗、龙门、增城等3县改隶粤中行政区(行署驻江门);和平、连平、新丰等3县改隶粤北行政区(行署驻韶关)。

1956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惠阳专区,辖惠阳、博罗、增城、龙门、紫金、河源、连平、龙川、和平、海丰、陆丰、宝安、东莞等13县,专署驻惠州镇。1958年4月8日,惠阳县析置惠东县。4月11日设立惠州市(惠州镇升,县级)。惠阳专区辖1市、14县,专署驻惠州市。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改隶广州市。先后于11月、12月(国务院批准时间为1959年3月)撤销惠州市和惠东县,仍并入惠阳县。1959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惠阳专区,惠阳、博罗、宝安、东莞、增城等县划归佛山专区,河源、连平、龙川等县划归韶关专区,紫金、海丰、陆丰等县划归汕头专区。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置。

1963年7月,恢复惠阳专区,辖惠阳、博罗、河源、连平、和平、龙川、紫金、宝安、东莞、增城、龙门等11县,专署驻惠州镇。1963年8月惠州镇升为县级镇,1964年10月恢复惠州市(县级)。惠阳专区辖1市11县。1965年7月,恢复惠东县,惠阳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10月惠阳专区更名为惠阳地区,管辖范围、地区革委会驻地不变。1975年3月,增城、龙门两县划归广州市,惠阳地区辖1市、10县。1979年3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惠阳地区辖1市、9县。1983年12月22日,海丰、陆丰两县从汕头地区划归惠阳地区,惠阳地区管辖1市、11县。1985年9月5日,撤销东莞县,设立县级东莞市,惠阳地区辖2市、10县。

1988年1月撤销惠阳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设立惠州、河源、东莞、汕尾4个地级市。惠州市辖惠城区(原县级惠州市改)、惠阳县、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从广州划回)。1994年5月6日,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县级),由省直辖,委托惠州市代管。至2000年底,惠州市行政区划无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县以下基层建置为区、乡、镇。区,1949~1950年为县以下一级政区,1951年以后变为虚一级政区,1956年以后区大部分撤销。镇,分区级镇、乡级镇两个等级,1957年撤销区级镇,一律称镇。乡,为农村政区建制,分为农村乡、渔民乡、市郊型乡和其它乡。1956年开始小乡并入大乡。1958年9月后建立的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度,也是一种行政区划。它是由原来的区、乡、镇按地域组织而成,是当时中国独有的政区单元。人民公社辖生产大队,生产大队辖生产队。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改为区公所,生产大队改为乡人民政府。1986年5月后,撤销区公所,改为乡、镇建制,至1987年3月完成。其演变过程可分为区乡镇、政社合一、政社分设、撤区建镇4个时期。

三、惠州简介

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属珠江三角洲东北、东江中下游地区,地处北纬22°24′-23°57′、东经113°51′-115°28′之间。市域东西相距152千米,南北相距128千米。东接汕尾市,南临南海,与深圳市相连,西南接东莞市,西交广州市,北与韶关市、东北与河源市为邻。与周围6市政区界线846.49千米。市政府驻惠城区江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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