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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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纪委《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自己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反腐倡廉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和对照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年来,我按照“三讲”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江关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抓好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为把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全面负责《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安排落实和督促检查。根据政府工作实际,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按照组织分工,由我分管监察工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和的深入发展,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我平时都注意听取、过问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从人员、经费、办案装备方面给予支持,为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支持监察部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政府召开常务会、党组会都通知监察局长列席会议,便于他们行使监督职能。工作中要求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验收、政府人事工作、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和纠风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大胆监督,充分听取他们对这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都严格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正公开、高度透明、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政府班子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组织人事工作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规定选调任用干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江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关键,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反腐败作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根本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此,年初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和政府党组中心学习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一年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题,以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突破口,认真组织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十六大精神。开展了以李嘉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2、抓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二是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药品采购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取消了执法部门罚没收入返还规定,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在村级和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今年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五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选贤任能和干部考察、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今年,我们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在全县公开组织招考了一批公务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努力推进反腐败任务的落实

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从政行为为切实建立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政府,年内,我们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要求的公务员“八条禁令”,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整治我县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规范从政行为。同时,在班子内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了问题和根源,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班子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

2、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政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监察机关查办案工作的领导。监察部门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继续把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通过信访举报、党风巡视、执法监察、干部离任审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扩大案件线索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了政府班子和政府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进了政府管理机制、管理水平的完善和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20xx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全年预计可完成21.8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7.4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4.53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9.84亿元,增长9.4%。预计农业总产值10.55亿元,同比增4.89%,工业总产值6.25亿元,同比增12.2%。财政总收入预计可完成220xx万元,同比增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7亿元,同比增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7亿元,同比增13%,农民人均纯收入1687元,增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5元,增8%,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县保持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抓好个人廉洁自律工作

我是于今年2月份经组织任命到腾冲县担任县长一职,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肩上的担子重了,工作的头绪多了,遇到的问题也复杂了,但我始终认识到,作为一县之长,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班子的“班长”,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凡事都应起表率作用。身教重于言教,只有事事身体力行,模范带头,才能无愧于党组织和人民的重托,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因此,我不断自我提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在组织抓好班子和政府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以身作则,注重加强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学,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了党性锻炼和修养。并常思贪欲之言,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能,以自身的品格、形象和人格魅力影响、带动和团结同志,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在生活上,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全方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始终做到讲大局,比奉献,想大事,忙工作,勤政廉政,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放在谋求腾冲经济社会发展上。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各项党纪国法,深入学习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了“八查八看”活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一年来,能够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和人事调动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力推进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进程。同时广辟民主监督渠道,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和社会各届的民主监督。在组织人事问题上,全面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循私情,没有为任何亲戚、朋友安排过一个人。除按规定应得的福利外,没有收受过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到下属部门报过一分应属个人支付的费用,对外交往中的礼品都按规定及时交办公室处理。另外,在建设工程管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监管、医药购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车管理、严禁赌博、酗酒等方面,都能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自己在抓政府班子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距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职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抓出成效,以此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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