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鸭绿河事件反思剖析材料【多篇】

思而思学网 2023-12-06 04:03:30

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手抓教育,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使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学习鸭绿河事件反思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鸭绿河事件反思剖析材料1】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1日通报了发生在建三江管理局鸭绿河农场副场长酒后死亡事件,8名违规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有以下五个原因:1、认识误区。2、制度保障。3、体制机制。4、利益基础。5、公有偏好。

一、认识误区

在毛泽东时代,处理了刘青山和张子善,提出“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等口号。贪污是犯罪,浪费也是犯罪。所以,毛泽东时代不允许浪费,不允许公款吃喝。后来情况就变了。不少公职人员认为,“不贪污不受贿,吃吃喝喝有啥罪?”认为贪污是犯罪,公款吃喝最多是“浪费”。所以,贪污违法、入罪,而公款吃喝是违纪、下不为例。结果,公款吃喝屡禁不止。

二、制度保障

相关的规章制度本身也存在漏洞:一方面,大多禁令文件本身道德倡导性内容过多,具体责任追究等细节性规定少,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财政预算存在不透明、预算执行弹性空间大等特点,各级公务接待标准也较为模糊,从而在客观上为各地公款吃喝的超标违规提供了制度便利。财务报销制度的不完善,在纵容和保障着公款吃喝。

三、体制机制

我们的政治体制有集体领导的“集体决定”这个机制。各级各类的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都实行集体领导的“集体决定”。不管是领导的个人意见还是委员的个人意见,只要通过集体讨论和集体决定的形式,就变成了“集体领导”,变成了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集体决定”的事情就是“铁板钉钉”,就是“圣旨”,它可以制衡国家法律和政策。“集体决定”有权无责,没有个人为此负责。即便是上级领导也拿下级的“集体决定”没有办法,法不责众。这就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集体决定”就是下有对策的“杀手锏”。所以,才有上百个红头文件管不了公职人员的一张嘴现象。

四、利益基础

公款吃喝背后,存在巨大的利益链条,形成一种腐败“文化”,成为有些干部跑门子、拉选票、建立所谓“人脉”关系的主要方式。放眼望去,几乎就没有不公款吃喝的场合:上级有上级的吃喝,下级有下级的吃喝;发达地区有发达地区的吃喝,贫困地区有贫困地区的吃喝。无论因公因私,只要能纳入名目,全部公款买单。

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

总之,不管是上级还是下级,不管是被监管的还是监管的,不管是被请吃的还是请人吃的,都是白吃,个人不掏腰包。这就体现了某种共同利益基础。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五、公有偏好

公款吃喝与公有制有一定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公有偏好。非公有制国家的公款都是纳税人的钱,社会监督体系比较完善,一旦有公款吃喝,马上就会被媒体曝光,当事者往往就得引咎辞职。我们国家是公有制,公款不一定纳税人的钱,所以,公款吃喝别人管不着。即便公款是纳税人的钱,由于我们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公众也没有办法。再加上是党管干部,官员的任免奖惩都是政府和官员说了算,很容易出现“官官相护”现象。例如,被免职的官员很容易复出和异地再做官现象就是证明。

终上所述,认识误区、制度保障、体制机制、利益基础、公有偏好就是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原因。

【学习鸭绿河事件反思剖析材料2】

吸取“鸭绿河事件”教训,通过深刻反思,查找不足,狠抓正风肃纪,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死角死面,严查典型案件,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当前,公款吃喝蔓延成风,既有个人原因,又有环境因素;既有现实条件,又有制度留下的空间。

1、接待上级来人,不得不吃。接待上级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是公款吃喝成风的主要原因。对基层单位来说,接待上级领导的吃喝是免不了、推不掉的。一个单位再穷,甚至连工资津贴都发不出来,但是上级来人了,必须设宴款待,而且要像模像样。吃喝本身倒在其次,关键是吃与不吃、吃得好与不好,这代表了下属对领导、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是否欢迎,是否尊敬,甚至反映了对某项工作的态度。按照我们现行体制,下级单位的工作成绩由上级评价,下级干部的政治前途由上级掌握,对待上级,谁敢不敬?同时,上级部门掌握着各种行政资源、各种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等,你不跑不要,不吃不喝,天上哪有馅饼掉?在这样的体制下,要想下级单位自觉抵制吃喝风自然是万万行不通的。别说上级单位来人要请吃请喝,关键时刻恐怕还得上门送吃送喝。

2、吃喝文化落后,吃要吃好。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贪图享受。改革开放以后,一部分公务人员认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观念已经过时了,为人民服务思想淡化了,而封建的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却在发展,追求舒适、享受、高消费被看成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二是传统好客文化作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热情好客被不适当地在公务消费中夸大运用,以为客人来了,不好好招待就是不近人情;以为不大吃大喝、高规格接待就是不重视客人;以为不进高档饭店、喝高档酒、吃山珍海味、送纪念品,不使客人吃饱、喝足、玩得尽兴,就没有体现出主人的诚意;……而更可怕的是,公务接待领域中广泛而普遍存在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事实上在营造一种以高消费、公私不分为特征的新的公务消费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公务接待方面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的发展与蔓延。

3、接待制度缺失,想吃就吃。公款吃喝在全世界许多国家都是十分少见的。在俄罗斯,一位政府官员如果想用公款请别人吃饭,严格而繁杂的报销手续会让他望而却步;在欧美和日本,政府官员在公款消费问题上更是如履薄冰,因为媒体和民众一直在密切监督着他们;在印度,很多政府公务员根本没有公款吃喝的概念。而在我们中国,公款吃喝则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据媒体报道,我国2004年公款吃喝费用就已多达2000多亿元,相当于三峡大坝这样一个旷世工程的造价。究其原因,招待体制过于随意和落后难辞其咎。在我国,招待费用是被列入财政预算的,堂而皇之,合理合法。公款吃喝是自己消费,国家付帐,缺乏勤俭节约的激励机制,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许多地方领导认定“接待无小事”、“千好万好不如接待好”,只有把上级领导接待好了,工作才能出成绩,个人才能得升迁。这种被认为“不违法”的公款挥霍,花钱再多,领导干部也不必承担责任。

4、监督管理乏力,吃了白吃。多年来,为遏制公款吃喝风,有关方面不知下发过多少“不准”,制定过多少“严禁”,却收效甚微,禁而不止。一是制度执行不力。我们目前的财务制度对公款吃喝也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有所限制。财政部1998年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但实际执行的情况是,在我县没有一家单位未超过这一标准,九成以上单位的吃喝费用超过了当年公务费支出的20%。二是缺乏有效监管。监督乏力是导致公务接待中大量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①人大监督缺位。在预算审议和批准过程中,快速的“一揽子批准”使人大代表们集中关注于几个大层面的主要问题,而缺乏对预算报告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的深入分析和讨论。预算执行监督方面,人大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也有限,面对公款吃喝费用不断创造新高也没有太多办法。②行政监督乏力。由于公务接待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加之信息和权力的不对称使公务接待中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更是如此。③社会监督疲软。在发达国家,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媒体和公众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无所不在的媒体几乎是拿着放大镜在挑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公务人员公务消费方面的“毛病”,而一旦被媒体曝光或被公众举报,往往引发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相应的法律与行政制裁。但在我们中国,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三是打击力度不够。查遍我们现有的法规制度,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没有真正有效的惩罚规定。即使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是对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公然违规吃喝的行为大多是姑息迁就,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近年来,因大吃大喝受到纪律追究的乏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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