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对照检查材料【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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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不作为不担当对照材料,通过自我剖析、自我认识,现将我个人的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党组织予以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范文,欢迎参考。

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对照检查材料1: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廉洁从政,为水库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检查报告如下:

一、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管理处科级干部,我认真遵守管理处的各项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廉政准则》中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

(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三、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公生明,廉生威”,一年来,本人在以身作则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基础上,还始终把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到突出的位置上。对科室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努力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工作中出现的廉政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制订新对策,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水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对照检查材料2: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5〕12号)精神及《中共保山市规划局党组关于查找“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突出问题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保规党组发〔2015〕18号)要求,结合职能科室在“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消除存在隐患,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认识开展“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做好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落实,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二、整改目标

提高依法行政、规范行权意识,结合“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自查自纠情况,针对不依法行权、不依规履职、不敢于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深化整改落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项目的实际需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超出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办理规划审批、许可手续。二是规划审批、许可没有控规等上位规划为依据。三是为配合项目申报、抵押融资,未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提前办理规划手续、出具相应文件,出具的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性质和建设密度与已批准实施的规划不相符。

整改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对未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城市发展区域,要结合在编规划进行调整,对未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出具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纠正违法选址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控规及上位规划要求核提用地规划条件,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及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对控规进行调整的,严格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按要求执行。三是为支持项目申报、补助资金争取、银行抵押融资、推进项目落地等,提前办理了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要加强跟踪,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尽快补齐所需报建资料。

(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过程中对于申请人提供复印件材料真实性校验不够规范、不够认真。例如,康浩变压器公司综合农贸市场项目在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了经过篡改的土地证复印件。二是政策时差引发程序不规范,带来信访隐患问题。如“金色年华”项目由于当时审批程序中没有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存在程序漏洞,在后期准备实施建设时引发信访隐患。三是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违规提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例如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市政道路等项目。四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提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如市政道路、综合管廊项目。五是因人防手续互为前置,最终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的人防面积与规划批复面积不符,导致建设项目初设阶段返回重新修改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六是规划批后公示工作开展不到位。例如,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未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建设项目报建资料核验,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对相关资料提交复印件的由申请人到核发部门加盖原件一致的审核章。二是严格按照《保山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审批,要求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方案数据真实性及规范要求进行复核,出具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三是对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或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提供复印件的,按正常审批项目开展用地红线范围核实、指标核实、放线等相关工作,并及时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按照需要提供的资料督促项目单位尽快补齐所需资料。四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必要审批前置条件,确保审批内容土地权属清晰。五是人防部门出具的批复不再代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许可的前置条件。六是在局门户网站及施工现场按程序开展建项目规划审批批后公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村镇规划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实地踏勘脱节。如,在办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因项目不在隆阳区造成项目审查与实地调查落实脱节,存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风险隐患。二是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项目前置条件不规范,土地部门出具的证明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性质上表述不明。如板桥乡镇范围内的小学校内建设学生食堂、厕所、综合楼、宿舍楼等项目。三是项目的统筹性不强,如板桥农贸市场福禄居建设项目规划未考虑与周边街区及青龙街街区的规划统筹,不利于整个区域的整体规划和控制。四是建设项目用地许可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例如河图骨灰寄存堂项目。五是乡镇规划批后管理缺位,导致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与管理脱节,缺乏规划批后监管。六是对村庄规划编制指导不到位,导致规划成果质量参差不齐,无标准。七是日常对县区规划督促指导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如国家住建部组织专家组对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镇乡规划编制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调研力度,掌握实际情况,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尽快完成板桥、金鸡、辛街乡镇的总体规划,使建设项目审批有上位规划作为支撑,增强对项目的统筹考虑,有力指导镇乡村庄建设。二是加强对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镇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定期组织开展该范围内村镇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督查。三是针对我市在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适时开展市级专项检查,切实加强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四是对传统村落中保护不力的问题,督促各县区、乡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部门等部门重点检查规划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各乡镇要尽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和相关平台,及时公开规划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来源与构成等重要信息,强化公众参与,切实做好保护工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对传统村落和村庄规划管理典型经验和案例进行宣传,增强全民保护传统村落的自觉性,适时举办传统村落保护的专业培训,加强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四)规划批后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建设项目手续办理不全,存在边办手续边开工的现象。如隆阳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及多方原因,建设项目未按批准规划实施建设,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缺位,问题久拖不决。如“志和天盛”、“瑞园溪谷”、“易乐上苑”等建设项目。三是业主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违规改造建设,规划失控。如“易乐上苑”三期建设项目的部分业主,擅自私挖地下室、加建扩建、改变建筑造型、占用公共空间等。四是部分建设项目由于报批规划文本中绿地率、容积率等数据做假、指标不实,导致规划验收时经济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如保山市幼儿园的“西教学楼”、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第29栋职工住宅楼”等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按程序完善相关规划调整手续,主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规划服务工作。二是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已入住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提出解决意见上报市政府决策,避免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查审批阶段对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的核实工作,对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的规划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规划执法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一是规划行政监察失职,日常职责发挥不到位。如,保山中心城市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整治形势严峻。二是规划监察网格化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如,部分项目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改变立面色彩、形状、构筑物等。三是临时建设规划监管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如,部分业主临时占用广场、人行道路营销,存在未批先建设、边审批边建设的现象。四是门头广告监管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如,部分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门头标示、布标及户外广告;部分设置单位或个人未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设置,擅自改变尺寸和色彩;五是城市道路破挖监管不到位。如:部分项目业主或个人由于开挖道路开挖面积较小存在未批就挖;部分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审批的位置、尺寸进行开挖;部分项目业主在开挖后恢复中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联动。进一步理顺职责,积极与国土、住建、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移交,配合参与各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形成齐抓共管之势。二是严格考核。认真落实网格化岗位责任、建立城乡规划管理问责和考核激励机制,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落实情况,按季度检查、监督,按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奖惩。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在建房地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监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影响城市风貌的建设项目联合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实,并及时立案查处,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四是对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指标不达标的问题,严肃立案查处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整改。五是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临时建设行为,及时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六是积极开展保山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设置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查处。七是加大对城市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对破坏城市道路、未按照城市道路批准的位置、尺寸、恢复质量达不到要求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整治,是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意识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学法律、不懂政策、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现象,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以毫不手软、严肃认真的态度,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干净、不担当”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履职尽责,为保山规划争当排头兵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队要将42项整改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到位,按照2015年9月1日实施的集中审批相关工作要求和行权方式,加强与集中审批办公室的工作衔接,推行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对整改意识淡薄、工作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责令其立即改正;对干部存在违反“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查自纠整改中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风险等级最高的整改事项及与其他职能部门存在工作协调的整改事项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推进整改;对整改中涉及的共性问题及根本性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关制度上报局党组,规范行权。

(五)防范廉政风险。各科、队,市规划管理站要认真对照《保山市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自查自纠发现的整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逐一确定“负面清单”,查准找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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