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我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事业的兴衰成败,也事关岳阳国税的健康和谐发展。下面是相关的范文,快来围观吧。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对照检查材料【篇一】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各级党委、纪委,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牢牢牵住 “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更多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要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通过机构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巡视工作中,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对照检查材料【篇二】
一、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党章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这“六个进一步”既是学习贯彻党章的具体要求,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全市国税系统一定要按照“六个进一步”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坚定理想信念中去。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从历年来我市国税系统发生的重违法违纪案件看,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因此,要坚持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加强道德建设中去。加强道德修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前不久,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八荣八耻”是凝聚多元时代的道德共识,帮助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不仅旗帜鲜明,内容具体,而且看得见、摸得着,可对照、可实践,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关键是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要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国税部门实际,加强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国税系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的创业热情,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中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违法违纪,之所以能够腐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坚持好(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没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而滋生腐败。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加强纪律建设中去。全市国税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有纪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要重申并强调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五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加强党内监督中去。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的有关法规,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六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加强制度建设中去。要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最根本的要靠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以党章的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党风廉政建设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去年11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其中就包括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关键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纠正干部职工对加强廉政建设的错误认识。当前,在全市国税干部中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违点小纪、犯点小规,不算什么,比起有些人我还算是做得比较好的,因此大错误不犯、小问题不断;有的则心存侥幸,或者以为自己一个人干的事,自己不讲谁也不知道,或者认为法不责众,违规违纪岂只我一个,组织上也不会拿我怎么样;还有的悲观消极,认为社会风气不好,“反腐,反腐,越反越腐”,从而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殊不知,正是因为有这样想法的人多了,社会风气才难以纯净;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才使自己也变得相当危险。要清除这几种诱发不廉的错误思想,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充分发挥作用。就要将反腐倡廉与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机结合。既要积极探索结合的有效途径,又要大力推广一些行之有效的传统经验。比如说,定期开展形势教育,组织国税干部深入工厂、农村特别是特困企业,看看下岗工人、困难群众的情况,促使国税干部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看反腐教育片,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大讨论;定期开展谈心通气活动,在思想交流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注意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廉洁表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开展廉政建设方面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等。总之,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国税干部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从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真正筑牢反腐倡腐的思想防线。
三、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国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
反腐倡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很具体、很实在的工作。我们要善于把上级的要求同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要一项一项落实中央、总局和省局部署的反腐败任务,又要紧密联系岳阳国税的实际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避免与实际脱钩、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在行为准则上,要坚决执行上级要求。过去,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有些同志或者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为借口,或者以有关领导的表态为依据,或者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对于上级的要求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到位。同志们,作为一个执法部门,我们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置于党纪国法的规范之中。要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办事,按上级文件办事,按纪律条例办事。不以感情近而姑息、不以功劳大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该成为我们执行纪律的根本准则。第二,在工作重点上,要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国税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重点是加强“两权”监督和优化国税形象。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两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深化“两权”监督;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要继续严格执行省局“十条”、市局“六条”,大力整顿税风税纪,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大力提升国税形象。在工作方法上,要注重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深入研究国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既要加大市、县两级国税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力度,又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导,实行机关与基层整体联动;既要抓教育、抓监督,又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既要从严治标,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又要着力治本,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四、党风廉政建设要与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能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是健全领导机制、提高带队水平的关键所在。全市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要从四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要严于自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廉洁自律上体现先进性,对整个队伍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以对国税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念,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不动摇、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心、在腐朽思想侵蚀面前不丧志、在艰难困苦面前不退缩。二是要勇于监督。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总局、省局对于加强领导班子的监督,也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然而,我们有些基层领导干部,对于班子其他同志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怕伤了和气,怕落下“不团结”的说法,不敢去监督。领导班子之间的确要“和为贵”,的确要精诚团结,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但是对班子成员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监督,敢于斗争,这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经常开展纪检日活动,要认真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各级国税部门要消除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认真吸取在监督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在全市系统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敢于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如果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歪风压不下去,正气升不上来,一个单位的风气就会持续恶化。这里重申,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问题不断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局必将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章履行职责,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要关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他们在政治上要信任重用,工作上要支持帮助,生活上要关心爱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常抓不懈。让我们共同努力,锐意进去,扎实工作,将我局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