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材料【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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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狠下决心“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历程,解答了社会上关于“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的疑问。下面是相关的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材料,欢迎欣赏与借鉴。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材料【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党性教育,反腐倡廉,从严治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学习活动。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直至当下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这些学习活动无疑对坚定党员政治信仰,提高党性意识,增强党性原则,促进反腐倡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风面貌在实践中确已呈现某些改观。

应该看到,在这几年的若干重大学习活动中,各级党政机关成为学习的重点部门,广大机关干部成为学习的重点人群。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最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党政机关中,个别单位的政治学习也出现了“灯下黑”的情况。冷静反思,在个别机关单位中,学习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一是学习以念文件为主。文件念完,学习便结束,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二是少数人思考。虽然各机关单位也组织了一些专门讨论或专题党课,但除了主讲人认真准备,深入思考外,大多数听众更多是带着耳朵而用心不够,听完就忘。三是应急对付。当组织布置提交学习心得体会时,多数人会从网上扒材料,凑字数,应付任务了事。这种学习方式不过脑,不走心,只能给人留下短暂记忆。

个别单位的政治学习出现“灯下黑”的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学习“灯下黑”的情况?多数人会说是因为平时业务工作繁忙,没有精力再应付这些繁多的学习任务,似乎业务工作与政治学习成为一对矛盾冲突。官员们精力有限,干了业务就干不了学习。一天的时间是有限的,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干了这方面的事,那方面的事自然就干的少,表面上看是精力不足的问题,但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政治学习“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平时业务多,领导要求高,工作压力大,忙完工作,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再去抓学习,普遍是“重业务、轻学习”,业务工作与党内学习 “两张皮”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学习任务是软任务软指标。许多机关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领导成天盯着,必须抓并且必须抓好,业务工作还是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政治学习是务虚的事,是软任务,抓与不抓影响都不大。而且对政治学习、自身素质的提高也很难有什么硬指标进行考核评价,还占用不少业务时间,把学习当成了工作中的累赘和多余。因此,学习大都流于形式,不走心,不走脑,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三是学习缺乏针对性和生动性。不可否认,政治学习内容本来就是较为枯燥的,如果再缺乏针对性,就学习谈学习,没有把学习同本单位实际和个人思想改造紧密相结合,自然是缺乏吸引力的。此外,学习方式缺少创新和手段,学习方式单一,无非是传统的念念文件、读读报纸、听听报告、谈谈心得等,缺乏吸引力和活力。

四是没有充分利用党内学习制度。虽然党内已经形成了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但这些制度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和挖掘出来,要么在时间上没有按规定召开,一个月、几个月也不开一次;要么开会内容不痛不痒,很难达到照照镜、红红脸、冒冒汗的程度,内容和形式往往单一和乏味,对学习的内容自然缺乏应有的印象和理解。

如何平衡业务工作与党内政治学习的关系

如何化解业务工作与党内政治学习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分配好业务工作与政治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平衡好二者的关系,使学习与业务相互促进,避免“灯下黑”的情况发生? 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转变观念,将政治学习视为一项业务工作。要创建学习型组织,把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各级国家机关的组织性质决定了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机关干部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求,各级机关必须确保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的干部队伍。因此,安排或者挤出固定的时间进行党内政治学习是机关的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也是机关工作的一大特点,并非多余多事。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治学习内容关及国家方针大政,关及中央的战略布置和对干部队伍的政治要求,试想如果一个不知国家方针大政,不了解中央意图,不知道干部队伍建设基本要求的官员,如何能做好政策制定、政策把握、政策执行?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党内各类政治学习不仅与业务工作不相矛盾,而且也应当是机关的一项常态化的业务工作。因此,首先是在心理上不能排斥政治学习,而要真诚地接纳,要把这些学习“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充分执行党内规定,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人们在思想认识上有种误区,认为过多的政治学习占用了业务时间,其实从党建工作角度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使学习和业务工作一举双得。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组织长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各级国家机关都建有党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制度规定,使政治学习从时间上得到保证,在内容上落到实处,确保在固定的时间保证固定的学习。

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增加学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毋庸隐晦,政治学习的内容一般是比较枯燥的,如何将枯燥化为有趣、新颖,确实是学习组织者应该考虑的问题。这需要在学习的方式上有所改进、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在学习方式上既要有传统的一人念众人听,一人讲众人听的方式,还要有专家讲座、观看视频、学习竞赛、实践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更要利用现代新兴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学习方式,如充分利用年轻人喜爱的微博、微信,建立公号或微群,增强互动性、参与性、趣味性,以新颖多样的形式展开学习。其实,现在有的机构已经开始尝试这些新颖有趣的学习方式了并且受到欢迎。

四是加强考核,使学习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一般认为学习是一项软任务、软指标,不像业务工作那样是硬任务、硬指标,难免“一手硬、一手软”,在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上明显分配不匀。要把学习任务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要将学习与业务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重点要检查“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使学习由“虚”变“实”,做到学习与业务双互动、同发展、共促进。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党员政治学习,说到底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不给力其实折射的是党建工作的软弱无力,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学习“灯下黑”问题,还需要从抓党建工作入手。长期以来,党建工作在个别单位处于似有似无的状态,党建是软工作,业务是硬任务,往往业务工作冲击了党建工作,挤占了党建工作。因此,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的书记、支书、党小组长等,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将政治学习提高到党建工作的高度,在学习中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使学习落到实处,见到成效,避免走过场。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材料【篇二】

十八以来针对党风政气以及腐败问题,党中央与中纪委不断出击,连续大虎。在中纪委不断对党内违纪分子和贪污腐败分子进行打击的同时,一个问题也时常被社会各界所关注“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之所以社会各界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主要在于监督执纪问责,事关干部的前途命运,用纪检干部的话说,“这个是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的一个权力”。在许多干部那里,“不怕‘种树’的,只怕‘烧山’的”,轻易不敢“得罪”纪检干部。这种职业特殊性,使得纪检干部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围猎和拉拢的对象。

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前夕,一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专题片在央视播出。这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专题片以现实案例为参照,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线,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狠下决心“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历程,解答了社会上关于“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的疑问。

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专题片中,中纪委毫不忌讳的直接点名道姓的披露了包括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第九室原副主任明玉清、法规室原副局级纪检员曹立新、第六室原副局级纪检员罗凯,以及原广东省政协主席、纪委书记朱明国,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原山西省人大副主任、纪委书记金道铭,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沈佳,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等违法乱纪的案例。向党和全国人民表明了纪委系统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清理“害群之马”的决心。

从十八大以来,针对纪检系统,党中央反复强调纪委要做好自我监督,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从实际来看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余人。同时,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举措不断出台,不断清除“灯下黑”以及内部“毒瘤”。

这些对于纪检系统的高标准严要求,对于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让广大纪检系统的干部对于自身的职责有了更清醒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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