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吃空饷现象材料精选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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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吃空饷”现象材料【篇一】

目前,机关单位普遍存在许多“退二线干部”吃空饷现象,他(她)们因为达到了任职年龄但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退居二线,俗称改非---改任非领导职务。期间距法定退休年龄5--7年(基层)。在这段退居二线的特殊时期,由于机关不可言明的规则,他们离开单位不用上班休而不退仍然属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在职人员每月全额领取原职务级别工资、津贴、福利、年终奖金.......时间长达5--7年(基层)甚至更长,这样的情况在基层已经长期普遍存在。

有的人为了跻身成为这样享受特殊待遇干部跑、要、谋取一个职位,这样的职位体面而又充满诱惑。因为一旦成功,他们在任职到龄后便能通过“改非”安享中年不用上班工作吃空饷,这在一定程度成为当前基层领导干部任用一大弊端,甚至成为选拨任用环节产生腐败的一大因素。如何实现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任用管理,杜绝这类体制内吃空饷现象成为当前领导干部实行科学化管理的一大要务。

这一现象说明了目前我们的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和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大弊端,部门地方组织部门依然存在着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试想,作为一个公民,他要在这个社会取得报酬必须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非经劳动而获取的报酬皆为非法。同理,这些人在改非后获取的生活待遇和报酬应属于非法,但这样的非法获取劳动报酬往往并不是他们的故意,而是不健全的体制因素造成的,责任也不仅仅在他们本人。这样的现象与国家劳动法已经背道而驰。在我国,男性公民60岁退休女性55岁退休是法定的,任何人不得违背和破坏,当然在一些特殊岗位可以适当延长和缩短,但作为公务员法规范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男60与女55法定退休是法定笃诚的,超越这个界限都应该是不正常的。

浅谈“吃空饷”现象材料【篇二】

江苏此次大刀阔斧整治“吃空饷”行为让人点赞,对比之前全国上下要求铲除“吃空饷”的滋生土壤来看,江苏更加严格规范了几种情形和处理办法,让领导干部们毫无空子可钻。比如:降级未降待遇是“吃空饷”、长期病假待遇不变是“吃空饷”,包括非组织行为的离岗学习、留学、借调等也算“吃空饷”。

第一,“吃空饷”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公正,少部分干部的违纪行为却会让队伍中能干事的能者产生消极情绪,不利于队伍的团结和谐,更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二,“吃空饷”的行为暴露出政府部门监管的失职。真是因为缺位严格的监督,缺乏对权力的监管,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会让“吃空饷”的行为存在。第三,“吃空饷”的实质是权力观的扭曲,未能清楚认识权力并非是享受利益吃拿百姓的工具,而是权力为公,权力为民,倘若只会享乐却忘记为民所想、为民所忧,这样的权力不给也罢。

江苏整治“吃空饷”行为提醒了广大领导干部要珍惜权力、爱护“羽毛”,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严以律己,绝不能触碰违纪违规的红线,成为干部队伍的蛀虫,被人民唾弃。

浅谈“吃空饷”现象材料【篇三】

根据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参阅稿)的文件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抽调专门人员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城区粮食局机关现核定事业编制人数23人,在职人员21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桃城区粮食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刘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新占、副局长马国平任副组长及局办公室、财审科、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桃城区粮食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到科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今后的工作目标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财政供养“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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