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
1、在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在籍学生。
2、经过入学考试,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入学。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本科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此外,一方面由于各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会由教育部严格限制,另一方面由于现在绝大多数的报考生源来自于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而已经不是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从而使得第二学士学位的考录竞争也日趋激烈,一线城市的名校(如北/清、人大/外经贸等)的情况尤其如此。
第二学士学位考录步骤一般如下:报名、初审、考试、复审、录取等。
3、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