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
为深入开展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提升安全本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7日。
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动员辖区内或各自行业领域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影视放映等形式,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二)开展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
1.活动时间:6月8日至6月15日。
2.活动内容:一是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举办“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征文活动;三是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镇政府。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 6日。
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向社会公众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等。
3.组织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政府。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 7日至6月2 3日。
2.活动内容: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单位:镇政府、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根据全国性活动时间统一安排。
2.活动内容: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和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网上竞赛。
3.组织单位:镇政府。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组织单位:镇政府、镇机关、镇共青团。
(七)开展新安法、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 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安全生产主题内容、署名文章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过户外电子屏幕、横幅等形式手段,加大对深入开展“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公布的《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
3.组织单位:镇政府。
(八)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 O日
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清除事故苗头。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安办。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部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我县开展的“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要在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重要环节上早谋划、早部署。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镇安委会办公室;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按照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法治文化、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治安、正面引导、宣传推动、末梢到位,为助力惠州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牵头单位: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配合单位:党政办、安全办、工会、团工委、妇联、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
为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淡水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陈燕雄同志任组长,邓欣、刁伟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安全办、工会、团工委、妇联、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参照我街道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日活动(5月31日)
1、在淡水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
2、在淡水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广告牌。
组织落实部门:党政办、宣传办、安全办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1、活动地点:淡水新一城(初定)。
2、活动内容:
(1)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地点设在淡水新一城广场(初定),由区政府领导发表讲话并宣布“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启动。
(2)邀请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到活动现场摆设咨询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安全特点,分别制作宣传资料,在宣传咨询日现场进行展出和发放,并就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3)设置淡水街道“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栏,通过展出安全知识图版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图片的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4)向群众派发各类宣传品和安全知识小册子,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咨询日活动当天,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组织落实部门:党政办、宣传办、安全办
(三)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专题活动(6月全月)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区两级安委办将组织宣讲队伍深入重点部门或单位、乡镇和企业,开展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专题宣讲活动,专题宣讲《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强化企事业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工作的能力,不断强化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普及并提高广大公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从而为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管轨道营造浓厚的氛围。活动将向各有关单位发放《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书籍及宣传品。
组织落实部门: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
1、国家确定6月份第2个星期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录》、《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生命不能重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等警示教育片,以及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效果。
2、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警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区、镇两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三个促进”,并在活动期间统一集中曝光,以反面典型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落实部门: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
1、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范围,如可组织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等。
2、按照《关于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粤工总〔2016〕6号)和《关于举办广东省职工“安全随手拍”手机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粤工总〔2016〕10号)要求,广泛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随手拍”手机摄影大赛等活动。
3、各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结合《惠阳区“平安细胞”十百千万工程创建活动方案》及《惠阳区开展“平安细胞3+X”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以“平安细胞”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4、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职责,会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街道宣传部门要督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新闻报道,免费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并开辟专题栏目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等。
组织落实部门:党政办、宣传办、安全办、各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3日至30日)
为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我街道将以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开展一次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其它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指导协调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落实部门: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派出所、安全办和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开展《第八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惠州选拔赛活动(6月1日至8月31日)
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以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效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街道将参与上级组织举办的《第八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惠州选拔赛活动。
组织落实部门:安全办、总工会
(八)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组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全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知识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内容。
组织落实部门:党政办、安全办
(九)举办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深入开展 “惠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在创建活动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
组织落实部门:团工委
(十)开展“平安景区”、“平安校园”活动
结合学生在暑假放假出游等特点,重点在旅游景区、校园开展游客、学生防范溺水、踩踏及交通等事故的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等知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组织落实部门:各村(社区居)委会、宣传办、教育指导中心和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主要发放由区安委办印制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宣传挂图,各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领取发放宣传挂图,督促辖区内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的到位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按时完成。
组织落实部门:安全办,各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活动要求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部署,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依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组委〔2012〕2号),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并邀请主流媒体赴重点地区参加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等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在媒体开展应急演练点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我街道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请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以及辖区有关企业分别于5月29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6月2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全办)。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活动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照片报送街道安全办。(联系人:黄海珊,联系电话:3372119,传真:3341164,电子邮箱:895517644@qq.com。)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6月下旬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街道安全办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通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