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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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五一班:朱垚宇

一本喜欢读的书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一本好书融进大脑产生很多个美好的幻想,我喜欢读各类书籍,而让我真正认识到友谊是多么美好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我一直都很喜欢小昆虫,喜欢在楼下的草丛中找寻它们的踪迹,而且还专门饲养了一只小蟋蟀,也写过有关它的作文,但有关蟋蟀的童话故事,还是妈妈给我购买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在这本书里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生活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里,他从没想过离开它自己的家乡,一个偶然的就会让他离开了自己生他养他的地方,一时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站。初来乍到,陌生的环境让他很孤独,只有用自己的音乐来赶走寂寞和周围人对它的冷漠,好听的音乐迟早会被人发现和欣赏的,总之,蟋蟀——柴斯特是幸运的,他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唯利是图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公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们,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拜托了困境,自己也成了一个震撼纽约市的演奏家。(www.gxscse.com)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美好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虽然这个故事写的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但它却感动了我和爸妈,首先教会了什么是“友谊”,有了“友谊”是多么美好,从一个素不相识的三位陌生人,成了一群影影不离的好伙伴,可以说它是一个将万年冰雪融化的一个感人故事。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三只小动物间的故事足以感动世界,更何况我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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