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很多同学都会画手抄报,下面一起看看别人画的一些例子吧。
过端午节的意义
端午节在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日节、五月节、艾节、端五、重午、午日、夏节。虽然名称不同,但各地人民过节的习俗是相同的。端午节是我国二千多年的旧习俗,每到这一天,家家户户都悬钟馗像,挂艾叶菖蒲,赛龙舟,吃粽子,饮雄黄酒,游百病,佩香囊,备牲醴。
端午节的第一个意义就是纪念历史上伟大的民族诗人屈原。屈原,名平,是战国时代的楚国人,生于楚威王五年夏历正月初七,或谓生于楚宣王二十七年,卒于楚襄王九年。
端午节的第二个意义是伍子胥的忌辰。伍子胥名员,楚国人,父兄均为楚王所杀,后来子胥弃暗投明,奔向吴国,助吴伐楚,五战而入楚都郢城。当时楚平王已死,子胥掘墓鞭尸三百,以报杀父兄之仇。吴王阖庐死后,其子夫差继位,吴军士气高昂,百战百胜,越国大败,越王勾践请和,夫差许之。子胥建议,应彻底消灭越国,夫差不听,吴国大宰,受越国贿赂,谗言陷害子胥,夫差信之,赐子胥宝剑,子胥以此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在死前对邻舍人说:"我死后,将我眼睛挖出悬挂在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闻言大怒,令取子胥之尸体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因此相传端午节亦为纪念伍子胥之日。
端午节第三个意义是为纪念东汉孝女曹娥救父投江而死。曹娥是东汉上虞人,父亲溺于江中,数日不见尸体,当时孝女曹娥年仅十四岁,昼夜沿江号哭。过了十七天,在五月五日也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就此传为神话,继而相传至县府知事,令度尚为之立碑,让他的弟子邯郸淳作诔辞颂扬。孝女曹娥之墓,在今浙江绍兴,后传曹娥碑为晋王义所书。后人为纪念曹娥的孝节,在曹娥投江之处兴建曹娥庙,她所居住的村镇改名为曹娥镇,曹娥殉父之处定名为曹娥江。 端午节第四个意义是纪念现代革命女诗人秋瑾。秋瑾是六月五日殉国,后人为敬仰其诗,复哀其忠勇事迹,乃与诗人节合并举行纪念,而诗人节亦因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而定为端午节。秋瑾字睿卿竞雄,号鉴湖女侠,小字玉姑,浙江绍兴人,幼年擅长诗、词、歌、赋,且喜骑马击剑,有花木兰、秦良玉在世之称。28岁时参加革命,影响极大,预谋起义,开会时为清兵所捕,不屈,于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五日在绍兴轩亨口英勇就义。
端午节的习俗
画额
端午节时以雄黄涂抹小儿额头的习俗,云可驱避毒虫。典型的方法是用雄黄酒在小儿额头画“王”字,一借雄黄以驱毒,二借猛虎(“王”似虎的额纹,又虎为兽中之王,因以代虎)以镇邪。清富察敦祟《燕京岁时记》:“每至端阳,自初一日起,取雄黄合酒洒之,用涂小儿领及鼻耳间,以避毒物。”除在额头、鼻耳涂抹外,亦可涂抹他处,用意一致。山西《河曲县志》云:“端午,饮雄黄酒,用涂小儿额及两手、足心,……谓可却病延年。”
避五毒
如上所述,端午在古人心目中是毒日、恶日,在民间信仰中这个思想一直传了下来,所以才有种种求平安、禳解灾异的习俗。其实,这是由于夏季天气燥热,人易生病,瘟疫也易流行;加上蛇虫繁殖,易咬伤人,所以要十分小心,这才形成此习惯。种种节俗,如采药,以雄黄酒洒墙壁门窗,饮蒲酒等,看似迷信,但又是有益于身体健康的卫生活动。端午实在可算是传统的医药卫生节,是人民群众与疾病、毒虫做斗争的节日。今天这些卫生习俗仍然是应发展,并应弘扬传承的。
挂艾草、菖蒲、榕枝
端午节在门口挂艾草、菖蒲(蒲剑)或石榴、胡蒜,都有其它原因。通常将艾、榕、菖蒲用红纸绑成一束,然后插或悬在门上。因为菖蒲天中五瑞之首,象征驱除不祥的宝剑,因为生长的季节和外形被视为感“百阴之气”,叶片呈剑型,插在门口可以避邪。所以方士们称它为“水剑”,后来的风俗则引申为“蒲剑”,可以斩千邪。清代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有一段记载“截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而晋代《风土志》中则有“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相裁之。以后更加菖蒲,或作人形,或肖剑状,名为蒲剑,以驱邪却鬼”。
艾草代表招百福,是一种可以治病的药草,插在门口,可使身体健康。在我国古代就一直是药用植物,针灸里面的灸法,就是用艾草作为主要成分,放在穴道上进行灼烧来治病。有关艾草可以驱邪的传说已经流传很久,主要是它具备医药的功能而来,像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记载曰“鸡未鸣时,采艾似人形者,揽而取之,收以灸病,甚验。是日采艾为人形,悬于户上,可禳毒气。
划龙舟
端午节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日节、五月节等。端午节是中国汉族人民纪念屈原的传统节日,以围绕才华横溢、遗世独立的楚国大夫屈原而展开,传播至华夏各地,民俗文化共享,屈原之名人尽皆知,追怀华夏民族的高洁情怀。但部分地区也有纪念伍子胥、曹娥等说,且吴越之地以龙舟竞渡在此日举行部落图腾祭祀的习俗更是早于春秋很久。端午节有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蒿草、艾叶,熏苍术、白芷,喝雄黄酒的习俗。“端午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之一,并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躲端午
时端午节习俗,指接新嫁或已嫁之女回家度节。简称“躲午”,亦称“躲端五”。俗以五月、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诸事多需避忌,因有接女归家躲端午之俗。此俗宋代似已形成,陆游《丰岁》诗有“羊腔酒担争迎妇,遣鼓龙船共赛神”之句。《嘉靖隆庆志》亦记云:“已嫁之女召还过节”。又,《滦州志》:“女之新嫁者,于是月俱迎以归,谓之'躲端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