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动产登记要钱吗,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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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曹政)市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市国土局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函》,批复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事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记者查询发现,这两项收费标准均与当前执行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保持一致,费用并没变化。

根据这份文件,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因此,登记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此外,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本函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明确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6项重点,并确定了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其中,国土部要求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回应,正面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国土部明确,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继续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把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健全配套制度,逐步衔接过渡,确保平稳有序,统一规范实施。

所涉及的六项工作之首就是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今年将继续加强对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统一监督指导,在完成职责整合的基础上,确保省、市、县三级登记机构整合落实到位;坚持“新开旧停”,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工作衔接方案,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和系统对接。

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进展偏慢,是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上月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4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任务。

姜大明说,要抓紧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尽快颁布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要以市县两级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职责整合,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要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要选择10-15个地区率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

地方上也开始加快了进度。

据《南方日报》报道,1月3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出消息称,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将于3月1日挂牌运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关键在地方,市县两级是重点,因此除了省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市、县两级也要同步推进。根据会议安排,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将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除了推进机构职责整合,其他五项工作分别是:

二是制定登记簿册证书,力争尽快颁布出台,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同步实施。

三是制定出台规章依据,包括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政策意见、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和代理制度、《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条例》等。

四是加快建设信息平台,重点是数据整合和平台上线试运行,平台建设与“国土资源云”相衔接,今年下半年上线试运行。

五是构建经费技术保障,抓紧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督促各地形成办理登记指南或手册、申请登记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公开公示信息,同时做好工作经费预算,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配套规章政策的培训工作。

六是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有重点地做好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回应,正面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在不动产的舆论解读方面,外界一直存在着“反腐说”和“打压房价说”两大言论,认为中央之所以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反腐和打压房价,但国土部门和一些法律学者则数次回应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并非是反腐和打压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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