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婚假法定规定,福建晚婚婚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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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婚假法定规定,福建晚婚婚假多少天 结了婚,为自己和爱人安排一场浪漫的蜜月游,是很多新人的完美计划。但是,你有多少时间可以利用,你的婚假有多少天,这些你是否都已经非常清楚了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假】

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晚婚】

是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晚婚假】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对于晚婚假的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

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另外,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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